2011年3月14日

反省能力一息猶存

文/陳武鎮

網編按:作者為政治受難者,1969年因寫了不滿政府的八個字被判刑坐牢兩年。目前是有名的人權藝術創作者,作品《虛擬巨惡》、《風中的名字》、《判決書系列》等多次在綠島及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展出。
陳武鎮創作巨幅畫作《虛擬巨惡》的神情。(陳武鎮提供)
前不久有一部電影「為愛朗讀」,故事背景是納粹集中營。一位倖存的納粹集中營受害者有這麼一段能說出我內心感受的話:
「我不能接受這些錢,我也不能轉捐給有關屠殺猶太人的機構,因為對我來說,那就是原諒,我不想原諒,也不認可原諒。」
很少有政治受難者坐牢的時間像我一樣短,只有兩年。但這件事對我的父母和對我一生的傷害,到現在我仍然不能釋懷。
電影中那位納粹集中營受害者的另一段話:
「人們總問我,在集中營學到了什麼?沒有,什麼也沒有!我們不是到集中營去學習的。」
大部分白色恐怖受難者從青春被關到壯年,請問:他們在監獄裡學到了什麼?沒有,什麼也沒有!只有出獄後緊隨在後的跟踪和迫害。
自從綠島和景美兩個園區移撥給文建會之後,我幾乎每年都參與文建會舉辦的人權活動。金錢不能彌補政治受難者所受的傷害,但政府機構舉辦的人權活動,表示這個國家、這個社會的反省能力,一息猶存。

2011年3月12日

文物見證了民主打拚的血淚史

文/呂洪淑女

網編按:本文作者呂洪淑女為受難者呂國民遺孀,捐贈收藏40多年的珍貴文物給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於2010世界人權日活動中接受文建會主委頒贈感謝狀。
呂洪淑女在2010年12月6日的開幕記者會後,為媒體說明她所捐贈的呂國民相關文物。(攝影/蔡宏明)

我是政治受難者呂國民的遺孀呂洪淑女。首先,我要感謝的是文建會和陳銘城先生,去年10月初由文建會委託台灣21世紀文化協會所辦,全國北、中、南三場政治受難者座談會,我因有事未克參加。但突有一機緣,竟能與失聯20多年的陳銘城先生通上電話,得知文建會將會舉辦2010世界人權日系列活動(景美看守所與白色恐怖),需蒐集白色恐怖年代政治受難者的一些文物、書信、相片……等資料。

與陳銘城通過電話後,我便把收藏40多年的各項珍貴文物找出,但對於它是繼續留在身邊,如想起呂國民便可睹物思人,或者提供展示,內心非常的掙扎和百般不捨。因該文物是先夫的珍貴遺產,可說是無價之寶。如不捐出,我非專業,無特殊處理,更難永久保存,恐成廢紙。慎思之後,毅然把所有資料提供給景美人權文化園區。
呂國民在生教所時,呂洪淑女前去接見。(呂洪淑女提供)

自由、民主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而是由一些民主前輩和菁英們犧牲生命、失去青春坐牢而來的一部可歌可泣的珍貴歷史。我整理了一部份先夫的遺物,提供給策展單位,放置於展示櫃裡,供學生和各界青年朋友們參觀,讓參觀者能了解呂國民過去為民主打拚的血淚史,並讓人了解人權、自由、民主的由來和可貴。希望政府能真正落實人權、民主、自由,爾後台灣不再有殘害人權的案件發生。

先夫呂國民是屘子,家境清寒,但從小天資聰明,學業成績名列前茅,鄰里稱讚,20多歲時,呂國民眼看農民的生活困苦,官吏貪污橫行,選舉時賄選、作票,再看《自由中國》雜誌揭穿反攻無望,主張在台灣落實民主。台灣民主前輩指出外來政權殖民統治的本質,台灣人需要掙脫枷鎖,自己當家作主,從此決心踏上民主運動的路途。

1967年1月2日呂國民(後排左一)與黃華(後排右一)拜訪吳文就(後排右二)商討籌組「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在吳家門前合影。前排右一為洪淑女。(呂洪淑女提供)
1967年1月2日呂國民和黃華等人於雲林古坑吳文就家開會決定籌組「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以徹底實行民主為宗旨。當天適逢和家母在表姊家(吳文就妻)作客,因而認識了穿著軍裝一表人才的呂國民。我倆認識半年,二人相知相惜,交往不到10次,當他從軍官退伍,正準備參加律師考試之際竟被以「叛亂最」二條一,死刑起訴,被判15年,坐牢10獲釋後我們才結婚。婚後他仍無悔無懼繼續從事民主運動,凡各項街頭遊行無所不役。

1991年8月7日呂國民恢復公權,正積極準備競選年底國代,不幸天嫉英才,意外死亡,人神共悲。我倆婚姻雖是短暫,不及14年,又他往生迄今將屆滿20週年,但對他過去種種和思念未減,如有來生,願再結連理。啊!我們是一對革命情侶,患難夫妻。

期待有人權的海洋國家

文/高儷珊

高儷珊積極參與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的世界人權日活動,2010年10月2日出席文物史料座談會後,在園區留影。(攝影/蔡宏明)
網編按:本文作者高儷珊為受難者林永生遺孀,捐贈林永生文物給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於2010世界人權日活動中接受文建會主委頒贈感謝狀。

下午與幾位好友茶敘時,談起景美人權園區這次展出戒嚴時期,眾多受害者獄中的家書、文物,以及貝殼畫、駝鳥蛋雕等藝術作品,意義非常重大!這些作品大部分早已成為台灣的歷史教材,園區也成為校外教學的好所在!讓年輕世代能夠從這些活生生的歷史血淚中,體悟到台灣民主人權的轉變過程,是多麼的艱辛困難!

2010年10月,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舉辦「文獻史料座談會」時,為了跟拍楊青矗兄因美麗島案被關的牢房,一不小心兩人被關了進去,大約20分鐘。儘管短短片刻,在那小小的閉塞空間,讓我緊張到幾乎窒息!也親自體驗林永生當年淪為階下囚的一絲絲心境;兩人出牢房後,園區所有人都笑說:「你們是景美看守所最後一批政治犯!」

天色漸暗,走到仁愛樓前面,林永生背著郵袋爬到二樓陽台的身影浮現在我眼前,他兩眼眺望遠處屈尺的家,分不清楚流下來的是淚還是汗水……
高儷珊於2005年整理林永生事蹟及生前文獻,出版《海洋的國家》。(高儷珊提供)
這次捐出的有林永生在綠島的讀物《史記》,它的每一頁都蓋上「綠洲山莊」的戳印;還有一本他在台中看守所期間使用的行事曆,記載著每天的事與會面的人,其中一篇記載著「撥肛」,即出入監獄時必須檢查肛門。一生追求尊嚴的他,任人如此的踐踏,心中必然萬般的「痛」!另外還有大學時保存的扇子,上面寫著詩篇〈吟風〉,還有大學日記、老舊相片等等。

世界人權日開幕典禮當天,看到許多失聯已久的老友還健在,內心感到十分的欣慰。接著要上台領取捐贈感謝狀,心裡的感受實在是難以形容,酸楚與悲傷頓時湧上心頭!

林永生本人已辭世多年,當年的事蹟於2005年已將它出書,書名〈海洋的國家〉。書裡收錄他當年為「台建」所寫的旗歌〈海洋的國家〉:
鮮紅是熱情 單純 土直台灣人的心肝
台灣人共心肝 共款運命
飄撇子孫 飄撇子孫 代代永遠在生湠

翠綠的寶島 美麗山河 落土逐項攏會活
蓬萊米 玉蘭花 舉頭看覓
懸大開闊 懸大開闊 透天透天的玉山

純白是自由 民主 光明 無限的地平線
有尊嚴 踦挺挺 台灣的子孫
充滿喜樂 充滿喜樂 咱是海洋的國家


這是他二度入獄時嘔心瀝血用生命創作的詩歌。1993年〈海洋的國家〉經由林永生本人親自授權教師聯盟列入音樂教科書;1996年,台灣總統民選,〈海洋的國家〉成為候選人彭明敏先生的競選歌曲;2004年,〈海洋的國家〉則是李登輝前總統「制憲會議」活動主題曲。但願林永生一生所重視的「榮譽感」能隨著這首〈海洋的國家〉一直流傳下去!

2011年3月10日

我為何將政治犯名單送出去

文/蔡財源

蔡財源應邀出席2010年世界人權日開幕活動於展場中留影。(攝影/蔡宏明)
網編按:作者蔡財源為政治受難者,1962年因「台灣獨立聯盟」案判刑12年,於監禁景美看守所期間因洩漏政治犯名單,再被判感訓3年。

1962年我與施明德、陳三興等以企圖「台灣獨立」的叛亂行為判了12年。1970年彭明敏教授逃亡至瑞典,給了我們很大的鼓舞。當年,號稱東南亞新聞協會198位成員訪問蔣介石,台灣有沒有「政治犯」,蔣說:「沒有」;又問是否有人主張「台灣獨立」?蔣又答:「沒有」,如果有的話,只有海外「一小撮」人而已。

景美看守所(現在的人權文化園區),聳高的圍牆,雖然禁錮了我們的身軀,但卻抑壓不住我們一顆向外飛揚的心。依當時,我們這些人皆被蔣政權秘密審判,國際間毫無所悉。為戳破蔣政權的謊言,以及配合彭教授在海外的有據控訴。我默默決定做一件冒險,但卻有意義的事,即蒐集政治犯的名單以及蔣政權殘踏人權的事蹟公諸於世。

1970年10月間我把較簡陋的資料(無起訴、判決條文、無住址),懇託李慶斌兄(蘇東啟案,已往生,當時擔任工程隊員可進出景美所)傳遞。當時慶斌兄有所顧忌,但夠義氣沒出賣我,他把資料用塑膠袋包好,埋藏於景美園區圍牆下。當我祈請他把資料挖還給我時,我心想,一不做二不休,乾脆把資料重新整理並把每個人起訴、判決、住址等,花費將近三個月的時間,每天晚上,當難友們皆沉入夢鄉的時候,我就爬起來埋首於昏暗的燈光下,整理白天從四面八方不同管道(醫務室、辦公室、洗衣工廠、縫紉工廠、工藝室…等)以強記、抄寫等方式彙集了400多位受難者名單,於1971年春節親自冒險偷運輾轉至海外。當時除了歐美、日本等相繼報導外,2月16日香港出版的《新聞天地》(社長卜少夫)也報導了此消息。
蔡財源熱心參與人權教育工作,2010年10月9日在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為參觀者導覽。(攝影/蔡宏明)

1971年4月5日我從景美園區縫紉工廠被帶往警衛室,二話不說腳鐐手銬,單獨睡二個房間(對面房清除,怕與我通話),接著送往博愛路警總保安處地下室偵訊。5月30日再度至保安處。這一天是我一生難忘的日子,在秘室裡,三個人輪流用塑膠棍打得我死去活來,腰椎嚴重受損(到現在還痠疼),用木棍擠夾雙腳,用原子筆夾手指頭,用針插指甲縫,並坐上電椅,以穿過心臟交叉式的使電;在刑電中幾度昏厥,心臟幾乎休克,身心嚴重受創,更可惡的是一位竟說把我的「老二」掏出來電電看,在昏沌迷糊中隱約聽到有人說「不要」。

經過殘酷毒打、電刑、折磨後,他們無法從我口中得知誰幫忙、協助、掩護的人。31日恰逢軍法處檢察官奉命至保安處追蹤我的案件,當時看了我渾身是傷而且不能坐,只能趴著,甚是驚訝,也許是良心,抑或是惻隱之心使然,他給了筆與紙,叫我別理會保安處的筆錄;他要的是我還有二年多的刑期就屆滿出獄了,為何甘冒生命危險把禁錮中的政治犯名單傳送至國外,造成政府的困擾以及威望受創。到底動機何在?

我趴在地板上,痛苦地寫下這一段:
……由於失去自由的時候,我尚是學生,沒有家累,但我發現相處的難友中,絕大部分都有家庭的人。他們一旦失去自由,家庭頓失經濟支柱,很多家庭不是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就是有的子女無法見容於學校、社會;更有的太太為了養育子女,本身無謀生能力,以她們女人的原始本能去賺取心酸錢。這些妻子,兒女竟因家庭主人莫名其妙的罪名繫獄,突失依恃的同時,成了一群無依無靠,無辜的受害者。在白色恐怖的氣氛中,政府不照顧,親友不敢接觸,社會善心人士更沒人敢伸出援手,……站在個人人道上,既然這些被政府、親友、社會遺棄的一群,無人關懷照顧,我唯有請求海外鄉親給予她們溫馨、接濟……這是我的動機。

為了這件事,我又被裁定感化三年。

從4月5日到10月間(中秋節前一晚),除了二次到保安處有解開腳鐐手銬外,其於皆銬住。他們不管你洗澡如何洗,衣服如何換洗,唯有用餐時,短暫解開右手,用餐完畢馬上又銬上。

我之敘述這些是想讓人了解這段事實經過。也許這將成為不足取的歷史故事,但歷史應呈現真實的,既使有些人基於徇私的企圖心,捏造不同觀點的歷史觀。但總不能脫離真相,也就是真相不能被扭曲。

1971年中秋佳節,那些無血無目屎的警總竟然也由於我那篇動機自白論,拿了慰問金、月餅、文旦至較困苦的家庭慰問,而且海外鄉親們也紛紛透過管道寄錢關懷受難家屬,唯獨我,被難友們稱譽為「Samurai」(編按,日語「武士」)的人,因故意寫錯自己家的住址,使得海外鄉親唯一沒關懷到的人。

回來的心情

文/陳列

陳列於2010年世界人權日應邀出席記者會及開幕活動。(攝影/蔡宏明)

網編按:作者陳列本名陳瑞麟,於1971年被監禁於景美看守所四年八個月。出獄後致力創作成為知名散文家,作品多次被選為大學及中學教材。2010世界人權日系列活動《獄中文學、藝術、電影文化展》特展中闢有專區介紹。

由於參與了2010人權日的活動,前此有幾次,我回到了這個我曾被關了三年多的警總軍法處看守所。我那遙遠的青春熱情歲月裡一段忽然陷落進去的邪惡現場。法庭、監禁的高牆、搜身處、接見室、囚房、放封場、外役區…。不同的訪談者前後問起當年的若干遭遇或處境。一些記憶確實回來了,但更多的記憶破碎而模糊,如不願再去回首求尋的噩夢,如風雨煙塵裡形影扭曲茫茫的物象。我曾在一篇文章裡提到我在縫衣工廠奉命工作或偷閒讀書的情形;或許吧,這仍然是我現在的心情:

偶而我抬起頭來,看一看廠房的窗外。獄吏在走動,洗衣工廠的人在對面二樓頂的大平台上忙著掛曬郵局的大帆布袋。陽光有時亮麗,白雲在藍天裡。一切好像都很安靜,即使有人聲,也很模糊,只有廠內仍在踏動的幾部縫紉機斷斷續續發出單調無聊的砢咳砢咳聲。低頭工作中的人,臉上沒什麼特別的表情。這樣的時候,我也常會想起僅隔著一道高牆的另一邊的押區裡,那許許多多清白無辜而優秀的人,在經歷過一些設置在秘密處所的偵訊機關可能施加的種種殘酷刑求凌虐羞辱的階段後,這時被移送到這個軍法處來,這時在囚房裡,等待下一次的出庭受審,出庭去無助地面對那一群依然是統治者工具的所謂法官、檢察官、書記官和獄吏,等待一次完全與正義相悖的判決。我曾經在那裡面將近一年,我見聞過一些人的故事,一些悲慘的遭遇。我會想,這時,他們正在想什麼、做什麼事呢?

「關在這些蜂巢小室裡的兩千個人正在做些什麼事呢?」Arthur Koestler在《Darkness at Noon》這本小說裡也這麼問。「他們的那些別人聽不見的呼吸聲、別人看不到的夢境,以及他們因恐懼和渴望而發出的低抑喘息…。如果歷史是一個可以計算的問題,那麼,兩千個夢魘會有多重呢?兩千個無助的籲求總共又有多大的壓力?」

但正如他所說的,「歷史無所謂良心」。歷史不曉得,也不記載,許許多多的人在監獄中所曾看見的藍天、飛鳥和高高在瞭望塔上監視的衛兵。歷史不在乎我們在囚室裡的憂心度步,不關心被冤枉槍斃者最後的悽厲呼喊,甚至不處理烏天暗地裡的種種刑求的細節和各個加害者的罪愆。

但願景美人權園區的確立、這個歷史現場的妥善保存和規劃,是這些在乎、關心和處理的誠懇表示。

2011年3月9日

我是你最大的恐懼

景美看守所的6939個夜晚

文/蕭伶伃

蕭伶伃於2010年世界人權日開幕活動中擔任助理主持人。(蕭伶伃提供)
網編按:作者蕭伶伃,1983年射手座女生,生長於台北市。清大社會所碩士,領域為政治/歷史社會學,主要研究台灣白色恐怖與國家暴力,於2010世界人權日開幕活動中擔任助理主持人。平日喜歡窩在咖啡廳當書蟲,上網當鄉民,將於2011年夏天前往英國攻讀社會學博士學位。


如果想要探究我們被埋葬的過去,那麼,我們得以挖掘的方式進行。      
--W. Benjamin

場景1:重回現場
2008年10月,秋老虎囂張地邁步橫越台北街頭。烈日當頭,我汗流浹背的在新店街道快步,尋找前往秀朗橋下,那座隱身於老渡船口的「秘密」:景美看守所。
按圖索驥般,在秀朗橋旁的街道上連續迷路長達半小時後,我終於踏入如今名為「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的景美看守所(以下簡稱「園區」)。那天,園區正舉辦從事藝術工作的政治受難者研討會。現場,我遇見於1950年遭受政治迫害的畫家歐陽文與 1970年4月24日於紐約街頭參與刺殺蔣經國的留學生鄭自才。掐指一算,他們的反抗一前一後整整橫越20年。如今,卻以白髮蒼蒼的紳士姿態並肩列席於貴賓席間。我拿著手冊搧風,望著眼前的老硬漢們,起了個念頭:是什麼樣的力量,讓「反抗的意志」從中國到台灣再一路蔓延到海外,一代代地接棒傳承,毫不倦怠?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入口(攝影/蕭伶伃)
如欲仔細描繪出這趟「政治選擇」旅程的紛雜姿態,一篇學術論文的篇幅亦可能稍嫌不足。然而,在這兩位民主硬漢分別起身抵抗的30年間;綠島,一個我們再也熟悉不過的名字,並不是台灣囚禁政治犯的唯一所在。沿著東岸風光,鐵路一路往南,在與海岸小有一段距離的台東東河鄉北源村,座落著銜接新生訓導處與綠洲山莊的泰源監獄。爾後,比綠島的新生訓導處的成立晚個15年,有那麼一個空間,於統治中心的台北城中承載著如同綠島與泰源監獄般秘密、壓迫的故事。那便是我與這兩位老藝術家的相遇現場:景美看守所。步出會場,站在園區的空蕩入口處,凝視橋墩下的幽暗,我想著身後這巨大的老監獄,究竟目睹了什麼樣的歷史場景。

場景2:秀朗津渡與秀朗橋
自1892年起,沿著新店溪靠近尖山一帶,有渡船於每日往返景美、碧潭等地。秀朗津渡便是港口於日治時代的名字。在雞鳴時刻上工,日落回家時刻,渡口雜踏聲不絕於耳。稻米、甘蔗、菜頭等日常生活與經濟用品皆從此渡口運輸到艋舺買賣,維持當時被畫為台北州文山郡深坑庄的景美(景尾)一帶住民的經濟收入。
可惜,遠在太平洋之外的戰爭來得很快,自1944年10月12日起,隸屬大日本帝國下的台灣,開始全面性承受盟軍的轟炸。總督府所在的台北州,更是戰火的直接目標。
1945年8月6日起,大日本帝國內地的廣島、長崎陸續於三天內遭到盟軍原子彈攻擊。終於,同月15日,玉音放送傳遍了日本帝國與其殖民地的大街小巷。秀朗津渡一帶的台灣住民還是一樣為了生活踏實的過著,統治者換成自己人了,米的價格是不是可以更好一點,似乎比自己是不是中國人還來得踏實一些。
1947年,「二二八」的大火從台北的街巷一路竄燒至島嶼南端。年僅23歲的歐陽文,親眼目睹繪畫老師陳澄波因此事件談判未果,於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曝屍街頭的畫面。歐陽文憤而於日後起身抵抗。4年時光荏苒,歐陽文終究於1950年便從繪畫學生成為整體台灣社會最大的禁忌:政治犯。
曾勝賢擔任軍法官時,因為洩漏了政治犯審判的相關資料,成為階下囚。(攝影/曹欽榮)
然而,歐陽文的囚禁步伐因為時序的落差未曾踏進景美看守所。他待過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綠島新生訓導處。似乎,1950年代景美一帶穩定的生活步調尚未被「國家的恐懼」所籠罩。十足諷刺的,在國民黨政權大肆逮捕他們所畏懼的社會主義份子的同時,秀朗津渡的命運自1951年起有了決定性的改變:為了「反攻大陸」,國民黨開始了秀朗橋的興建工程。然而,蔣介石的政治企圖並未因橋的搭建而成功,依舊朝著「絕望」的方向挺進。
曾參與秀朗橋初次興建工程的地方耆老陳蘭友說,當時秀朗津渡口旁的營房是日本軍於殖民時期留下來的。1957年,國民黨政府正式將軍法學校設置於此營房區。曾是軍法學校學生的曾勝賢回憶起於1964年起4年的求學生活,笑言:「師生間相處很愉快,教官會領著我們打球、操練;苦是苦,但我卻從不覺得辛苦。」圍牆外的市民生活仍維持著自日治時代便存在的生活節奏;住民們並未察覺,國民黨政府正靜悄悄地盤算著將「國家的恐懼」移轉至到這座維繫地方生活命脈的橋墩旁。

場景3:城市的秘密,國家的禁忌
1967年,軍法學校併入政工幹校,自此遷出營房;留下了操場與提供學習的房舍。尚未接受審判的政治犯拖著腳鍊手銬入駐,一磚一瓦神秘的蓋起灰色調兩層式建築。1968年,國民政府給建築物起了個與外表毫不相稱的名字「仁愛樓」。如果你人在園區內,請逕自往內前進、張望,在一個圓形噴水池之後,你勢必將瞧見那鮮紅色帶點諷刺意味的名字。「蓋牢房關自己」是綠島新生訓導處與景美看守所初期受難者們共有的「自囚」經歷。
受難者回到當年的受難地,接受採訪。(攝影/蕭伶伃)
同年,國民黨開始將軍法處看守所自青島東路三號遷移至此。軍法處原本即是容納已受過審訊、刑求,卻尚未裁定判決的受難者。因此,在仁愛樓外,也就是今天園區入口處往右邊的方向,隔著幾間法庭,專門進行政治叛亂案件等軍法審判。上段與我們笑談求學生活的曾桑於畢業後,適逢學校搬遷,原校地擴建成軍法監獄的轉折點。在考取軍法官資格後,曾桑輾轉於1970年自桃園調配至軍法處擔任書記官。或許是萌芽甚早的民主意志在心底堅定地紮下了根,抑或是本省人身份,使得曾桑的升遷幾度遭遇阻礙。然而,景美軍法處對曾桑始終照顧有加,儘管是書記官的職稱,卻仍領取軍法官的薪水。只是,一個人的行動往往深受其信念驅使,在反抗威權的意志下,曾桑於職務之便,決意將部分受難者的起訴書、判決書偷渡至景美軍法處圍牆外,交予朋友林順益,再轉交至魏廷朝手上。遺憾的是,1970年5月,魏廷朝終究被抓,因而牽連至曾桑身上。就這樣,曾桑從恍若昨日的審判者身份,轉移至叛亂份子的被告身份。一樣住在這座營房內,身份卻已不再是軍法學校的學子,取而代之的,是仁愛樓押房內的政治犯。
我們總以為,座落於城市中的監獄或許比綠島的監獄多了些開放性與可欲性。比如魏廷朝的兒子,魏新奇便提到:「媽媽總是一再提醒我,我們於每個週末至景美隔著玻璃對談的男性,才是父親。」對於魏新奇來說,父親是一個「複數」的概念。他可以是舅舅、阿公、叔叔,任何在親族內照顧他的男性長輩,讓他學習模仿的對象。景美看守所在魏新奇幼小的心裡,是爸爸居住的所在。如同囚禁於綠島的政治受難者的家人一般,對於親人的掛念,都在圍牆後的那端。隔著一面海與否的物理距離,無助於我們測量一個政治犯的孩子對父親的需求差異。無論綠島或是景美,親人囚禁於這兩地的受難家庭一併承載著相近的掛念與擔憂。
可是,對於那些世居於舊秀朗津渡一帶的住民呢?從日式營房到軍法學校,再到政治犯看守所。當日常生活領域中無預警的,消極的承接「監獄」闖入的同時,景美看守所對他們來說象徵何種意象?
國內知名擅用「人民書寫」傳遞意念的藝術家陳界仁,自小便住在景美看守所對面。

小時候我常常在監獄圍牆外一所中學的足球場嬉戲。當時「軍法局」對我來說就像「自然物」一般的存在,我從來沒有意識到這座監獄跟我的生活有什麼關係?更沒有想過裡面的「犯人」是為了什麼原因被關?

住民間本身即存有世代差異。出生於1960年的陳界仁,錯過了最為動盪的戰後初期(1945-1955)。在他呱呱落地前的10年間,共有8282人以叛亂罪名起訴、判刑。(註1) 值得注意的是,這時的景美看守所仍尚未啟用。可以想像,為了克服心中的恐懼,蔣介石代表的國民黨政權逮捕了多少他心中的威脅;更遑論判決書上加總起來的刑期是否超越「中華民國萬歲萬萬歲」。
同一個時空之下,身處牢房的政治受難者便曾聽聞學子上課的鐘聲與操場上年輕孩子的打球嬉鬧聲。押房窗外,球場上的生命是正對未來躍躍欲試,而押房內的時針卻靜止的沈重。做為囚禁國民黨政權最為在意的這一群人的場所,景美看守所承載著國家最大的恐懼,也包裹著國民黨政權最大的秘密。當曾經對來台視察的美國官員強調「台灣沒有政治犯」的蔣介石緊握著他的政治權杖之時,世居秀朗橋一帶的住民與每日穿越橋面,奔波來往中和、新店、景美一帶的人民,誰會發現橋墩下躲藏著政治的禁忌?抑或是,好奇過,卻是否膽敢提起勇氣進一步追問?
住民的生活領域不僅止於外部環境的結構性改變,與此同時,住民組成間除了多了一群神秘的政治犯之外,亦遭兩個社區闖入:空軍眷村「大鵬一村」與隸屬情報局的「忠孝新村」。兩個眷村相鄰,社區河堤下便是景美溪。在景美看守所內,他們是國家暴力最直接的基層施行者;下了班在眷村內,你或許可以想像如王偉忠於賣座電視劇「光陰的故事」中描繪那飄著菜飯香,幾圈麻將聲,漆著紅門的比鄰家戶。那身份的多重性掩藏了眷村男人於工作場合的角色。隔著紗窗望著屋內飯桌上那一家和樂融融的畫面,我們該如何想像他在工作崗位上與受難者之間淺藏的對立關係。
蔣介石政權因著畏懼社會主義與統治企圖,透過各式國家威權措施與工業化間接地改變秀朗津渡一帶的生活步調、風貌。在提高經濟發展的同時,政治的企圖不曾被遺忘。然而,在這塊禁忌之地內,究竟包裹著什麼樣的生命姿態?

場景4:兩個中國,幾個台灣
身處殖民的現實困境中,想像逃脫束縛的選擇能有幾種?二次入獄的陳明忠選擇了紅色中國;歐陽文選擇了台灣主權,還有那些選擇白色中國的國民黨路線。回到1949年的歷史現場,國民黨在「兩個中國」的戰爭中輸了主要領土撤退來台,在台灣延續起另一個中國的生命。如果你是當年的有志之士,會如何看待象徵日本戰敗的「玉音」及其之後「陳儀」接連放送的台灣政局?
還清楚記得,「二二八」剛發生不久,族群間的拉扯逐漸緊繃。可是,這樣的想像仍舊過於單薄,這並不僅是本省與外省的問題。在台灣自身的被殖民歷史軌跡中,原住民的困境一直存在,無論誰坐上平地主政者的位子,都可能是一種希望或威脅,相互參半。在對中國的想像之下,如果對「白色中國」徹底失望,那麼「紅色中國」或許是另一條可欲的道路。就這麼地,一些讀書會默默的組織起來,位居深山較為偏遠的農村內,開始由知識份子帶領研讀國語及學習農耕技術,你或許因此曾聽過鹿窟的故事。農民或許不懂 Karl Marx的義憤填膺,但他心裡有個意念,這或許會帶來進步,給生活帶來穩定。這件事,無論是傳統農莊,或是貿易渡口的秀朗津渡都毫無相異,生活溫飽與穩定長久是對生活最基本的要求。紅色價值悄悄的在握筆的文人、持手術刀的醫師與捧著書本的學生間流竄。有人放膽加入組織,有人僅在知識上與社會主義初初見面。只是,對於蔣介石而言,白色中國以外的路線,都是一種威脅,不被允許的選擇。因為無法誠然信服於白色政權,1950年的反抗與血淚,多流自紅色中國運動者的靈魂。
不讓中國路線專美於前,「一個台灣」的想像於日治時代早有了一些眉目。曾經,蔣渭水等文協人士衝著日本殖民帝國高喊「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直到今天,這仍被部分研究者或是台獨支持者視為台獨路線的緣起。戰後,像是曾來回於綠島、泰源囚禁達23年的郭振純等曾經走訪過中國的年輕志士,對於台灣的主體性,逐步發展自身的一套論述。1950年代的政治風雲,早已不是紅白便能說清的論爭,在族群與政治路線的抉擇下,現今的政治版圖無法滿足我們瞭解60年前,那曾經意氣風發的老先生們的政治想像。
劊子手的速度終究僅是削弱了政治意識的萌芽速度,無力趕盡殺絕。1968年啟用的景美看守所內的硬漢,默默地繼承了鮮血與政治的信念。在灰色的牢房內,政治的論辯呈現出驚人的激烈與多樣色彩。在出獄後近40年的一場聚會席間,曾參與泰源事件的長輩談起牢獄內政治犯文鬥、武鬥的事蹟。「我們在裡面很忙的。」高齡80好幾的老前輩們生動地分析起政治犯在牢房間如何硬漢式持續著政治路線的辯論。甚至,就連台獨也有左、右之分。這樣的故事並不止於泰源或綠島,在同一個時空下的景美看守所亦然。這些政治思想者間的論述爭吵更因1977年中美斷交(白色中國與美國)越演越烈。在牆縫間傳遞紙條,緊貼著牆聆聽隔牆難友「耳語」的受難者間,一面批判高牆外的時局,一面在腦海中描繪著想像中的政治可能。

場景5: 死亡的槍響,顫抖的雙腳
你或許會想,如果都不知道何時可以出獄,那為何還要一直論爭時局?政治啟蒙甚早,年僅20歲便遭逮捕,曾於景美服刑2年、綠洲山莊7年的楊碧川或許會這麼回答:「不想,會瘋掉。」如果不動動腦袋,在那個24小時都開著微弱,不時「啪茲!」閃一下的日光燈下;沒有健全衛浴設備,必須仰賴用瓢塞住馬桶口當臉盆舀水擦身的惡劣環境內,如果不思考,不辯論,不書寫,如何維持生存的意願?然而,怵目驚心的並不僅於此。作為一個硬漢的最痛,便是面對國家暴力在你面前奪走難友的當下,無法挺身力抗,只能默默的送他離去。大聲唱首紀念歌,悲送志士的生命即將終結成烈士。
約至1968年至1979年間,在景美看守所接受審判之後,幾乎長達五年以上刑期的受難者便被集體移監遣送台東泰源,或於1972年後改送綠島的綠洲山莊。留在景美的,不是刑期過短,便是收到二條一的通知:唯一死刑。
行將就木的時候,你會想些什麼?那是一個很平凡的夜晚,高牆上鐵欄杆窗外的黑夜被欄杆割成一條一條的,夜裡,監獄管理人員軍靴的步伐聲喀噹喀噹的想起,一排牢房內的人影無一不豎起耳朵,冷汗直流,深怕步伐聲將止於眼前那扇門。步伐聲停了下來,接著是「哐噹!」的牢房門拴鎖頭被解開、抽起的聲音,國家暴力的基層代言人往內走進兩步,手拿著一疊手寫的紙。彷彿刻意讓同排的難友聽見一般,他高亢的朗誦著一個一個名字,5個兒子、爸爸、丈夫被點了出來。同一牢房內在名單之外的陳桑(化名),憋著一口氣無法呼出,他望著5個生命中的偶然相遇的志士,嚴肅的站起身子。陳桑緊張的一同站起,5人輪番上前與包含陳桑的其他難友一一握手:「保重」。即將赴難,準烈士們反過頭一一向活著的志士致意,喊話。陳桑眼前這悲涼的夜景,自1950年代的保安局至景美看守所,不斷重演。去年秋日,重返景美現場,同一個牢房門前,高齡70好幾的陳桑泣不成聲的嗚噎著「想起那晚,好痛阿…」。我望著眼前因嚎啕大哭無法言語的陳桑,暗自揣想,行將就木的志士們,你在想些什麼?而在雷雨交加那晚過世的蔣介石,腦海最後浮出的又是什麼?你是否一如那些死在你槍桿下的魂魄一般,那麼的沈穩,堅定又滿是哀痛。
原住民受難者葉榮光受訪時,回憶起往事仍會雙腳發抖。(攝影/蕭伶伃)
同樣的不捨與恐懼在另一個生命中,也留下擦抹不去的陰影。1968年,身為國小教師的泰雅族人葉榮光被國家自教育崗位上連根拔起,囚禁於景美看守所。那是一個炎熱的週末午後,我與葉榮光前輩,導演H一同前往當年曾囚禁葉榮光的牢房。為避免受難者成群結黨,獄方總是每過一段時日調動受難者至不同的牢房。甚至,在審判前,「同案不同房」是必定的指導原則。葉長輩卻對等待審判的那個牢房印象深刻。他指著牢房內的環境,仔細描繪等待判刑前的過程。當第一次獲得判決時,葉長輩一群人憤怒不已。為何好端端的捧著教職飯碗卻被冠上叛亂匪諜的罪名?一行人忿忿不平著,同房不同案的難友卻謹慎告誡葉長輩:如果申請上訴,或許會惹毛老蔣或軍法官,搞不好判得更重。葉長輩只好認命,承受往後幾年的囚禁生涯。
只是,當攝影機架起,H打算請葉長輩重述剛剛那段往事時,葉長輩突然望向我,小聲的說:「小姐,對不起,我害怕到雙腳發抖。不好意思,這是之後又第一次回來,恐懼都回來了。真的好對不起。」H與我馬上上前安撫葉長輩,在他情緒較為穩定之後,攝影機的紅燈才開始亮起。
開放參觀的昔日押房,走道間設置了「緊急出口」逃生指示,充滿諷刺。(攝影/蕭伶伃)
該致歉的是誰?是葉長輩嗎?是昔日的國民黨政權?還是同處一個生活領域內,卻對他們一無所知的秀朗居民?又或是,整體台灣社會?受難者自有形的牢獄步出之後,卻在我們共有的社會裡遭遇更大的,由冷漠、敵意與恐懼豎起的無形監牢包覆。或許,至今我們對此敵意與冷漠的根源仍難說個明白,只是,葉長輩的顫抖並非孤掌。他的顫抖是恐怖政治下協奏曲的一段,由恐懼、理念與血汗共鳴。此刻,我們仿若罹患了 A. B. De Brito口中的「社會失憶症」(social amnesia),在還未確切瞭解發生什麼事,或串起意義裡依稀模糊的片段之時,便斷然遺忘。有人說,這是樂觀的向前眺望;我好奇的是,你所欲的前方是何處?是走在歷史石塊堆砌的道路之上嗎,還是漫步在虛妄的幻想之中?

場景6:暴力的收斂:陽傘下的嬌小身影
謝聰敏的妹妹謝秀美敘述當年如何營救哥哥的故事。(攝影/詹亞訓)
1971年,甫因「1964台灣人民自救宣言案」坐牢10年出獄的謝聰敏,再度因「花旗爆炸案」遭到逮捕。遭誣陷設計的謝聰敏,氣急敗壞地拿了一張空白的自白書,於最後簽上名字,對調查員說:「把你們還有什麼沒破,或是破不了的案子全放進來!(註2)時於西門一帶擔任國小教師的妹妹謝秀美不肯放棄救援哥哥。在二哥謝聰敏於景美看守所期間,每週固定前往探視二哥。她總是從園區左後側的側面進入,打著一把小傘,無論晴雨。沿著花圃慢慢的走,像是在觀賞什麼風景似的,花圃後與其並列的便是仁愛樓牢房。謝秀美小心翼翼的將寫好的大字條黏在包包內側。只要一打開,便會讀到:「謝,好嗎?」等字眼。謝秀美總是在經過牢房外牆時,小心翼翼的等待牢房內可能的回應。直至走到劉辰旦的牢房時,躲在傘下張望的謝秀美偶然看見劉託付找人的大字條。自此,謝秀美每每自看守所大門(今左後側門)走至會客時前的仁愛樓路途上,總是走得特別緩慢,期待能夠獲得有關總是無法見到面的二哥與協助帶消息到外頭去。這位生活單純的國小女教師心裡執念的,無非是換取哥哥與那麼多志士們的自由。
因為謝秀美的勇敢、曾勝賢的「叛變」或魏廷朝的熱心,通過海外僑胞、記者的通力合作,「台灣沒有政治犯」的神話隨著蔣介石的去世徹底瓦解。在那段心急如焚的日子裡,秀朗橋上一如往常每日被來往橋面兩端的機車汽車惹得烏煙瘴氣。不再是傳統農業稻田、渡口的恬適風光,取而代之的是塵土飛揚的工業化。當你我的父母或是你自身正為了生計忙進忙出的時候,有那麼一群人,極力救援兒時的陳界仁家對門,與你我同住台北城內或台灣島上,被國家最大秘密緊捏著內的軀體與靈魂。這也是秀朗橋附近的生活,只是你未曾耳聞、看見。

場景7:遺失的句點
比1950年代的受難者幸運一些,1970年代晚期的政治犯逐漸受到國際的關注。得以獲得更多的資源,援救自身與難友。透過特殊的「外役」勞動,葉榮光努力把洗衣服賺來的工資寄給他歉疚一生的妻兒;陳中統趁在醫務室服務之便或同是受難伙伴的蔡財源的竭力相助,尋求各式管道,竭力送出受難名單。然而,在歷史脈絡下的政治選擇間,其圖像仍舊模糊一片;在牢房內生活實景的描繪,我們似乎還未拼整完那些散落的片段;在恐懼的散播與集體失憶的追溯,仍僅僅只是起步。在眷村家庭飯桌上的慈愛父親,很可能是國家暴力代理施行者的一員;在牢房內那社會最不願面對的一群志士,是魏新奇每週面會一次的爸爸,謝秀美極力捍衛的二哥。在這些細瑣的老相片裡,你可能聽見了不曾聽聞的故事,或是從你腦海深處喚起的老曲調。可惜的是,在這散落一地的逗點裡,我們卻總找不到那顆小小的,中空的句點。
園區高牆的飛鴿意象。(攝影/蕭伶伃)
做為一個長期關注「受難者家屬」的研究者,總是不斷被社會的空間感與時序提醒著。從日治時代秀朗津渡旁的營房演變至戰後秀朗橋下的軍法學校,直至軍法處景美看守所;最後最後,在我第一次踏進這個地方時,它是台灣人權景美園區。然而,曲折還沒結束,2010年12月10日於此地主持世界人權日活動時,它又易名為「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在無從瞭解抹去歷史字眼,補上文化一詞差異何在的此刻,我嘗試從景美看守所外圍的環境做為故事的源頭。當空間在時序上不斷演變的同時,監獄的界限也因著國家暴力技藝的精緻化與國際救援壓力的相互角力下,逐步高聳又瓦解。
一座與世隔絕的監獄應被置放於一地的歷史脈絡下理解。認識腳下那片流轉於農田、工業城自地產淺力股的秀朗津渡,如何承載著當地人民的經濟社會生活軌跡,卻也緊繫著國民黨政權的統治思維。試想,如果景美看守所置放於大安區會是怎樣的風景?它所經歷、見證的歷史風景是否又會有所不同?從政治敘事的多樣紛雜至景美園區的意義。我期待看完這篇文章的你,在進入園區的路上,便留心一路上的風景與人物。讓自己的思緒奔馳一番:如果在50年前經過此地,又是何種歷史畫面?在園區的展覽與實景,又帶給你何種想像的可能。政治史上,它的高壓倒映出著蔣介石之於社會主義共產黨最大的恐懼;另一面,蔣領軍的政治迫害亦根植於受難者心中,成為一生無法擺脫的侵擾。這一路,園區內外,承載著統治者與被害者最深的恐懼。而在這巨大的恐懼背後,又隱藏了多少逗點,多少生命姿態。
或許,藉由這樣的小心謹慎,在不那麼遙遠的某天,我們能有幸在由黑暗與理念串起6939個定醒晨昏中翻找到,那顆小小的,被一條黑線繞一圈的,恐懼的句點。

附帶解說:
本文中引用的受難者言語除為個人談話筆記之外,部分為協力參與景美訪談計畫或本次展覽內容。如欲引用或更進一步了解,請與本文作者聯絡,謝謝。

註:

  1. 此資料擷自人權之路編輯小組(2008)人權之路-台灣民主人權回顧,頁70。台北: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2. 本影音請見2010.12.0於景美人權文化園區開始的展覽內容。

2011年3月7日

這些,他們正說著的

文/周幃羿

周幃羿於2010年世界人權日系列活動文獻史料座談會中擔任口述紀錄。(攝影/蔡宏明)
網編按:作者周幃羿,1984年出生於屏東,清大社會所碩士。曾多次參與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及綠島人權文化園區活動,在2010世界人權日系列活動的「文獻史料座談會」中,擔任口述紀錄,並採訪多位政治受難者。本文試圖倒映出在這議題間遊走時遇上的悲傷、疑惑與憤怒的混沌心情。

我們,同案。
10月2號,我站在門口玄關的接待處,忙碌地招呼前來參與文物捐贈與座談會的受難者老前輩們。玄關相當擁擠,通常老先生們才剛進門,還來不及向工作人員報上名字,馬上就被其他受難者熱情地迎接,大聲地寒暄起來。他們會拍拍彼此,數著多久沒見,然後在完成報到程序後,兩三位老人家們緩緩走回位子上繼續聊著。所以會場總是這樣吵雜。老人家們到處打招呼,或者笑盈盈地拿出他們的老照片、判決書,把一整疊的青春與困頓交到我們手上,再轉身回位子去,等待著稍後要發言表述自己的生命。
台北場舉行的那天,出了大太陽,陽光照在景美人權園區裡面顯得溫暖而有力量。老人家們都熱切地談論著自己的案情,以及時至今日後,他們秉持著不斷信仰的信念是什麼。
正午時分,擔任場記的我為了確認細節,見到了正要從門口離去的受難者葉老先生,他正駐足著四處張望著,找尋著要往哪兒轉彎找到出口。我上前攔住他,短暫自我介紹後,匆促開口:「老先生,請問您剛剛說您的案情牽連的人是哪幾位?我可以跟您確認他們正確的名字和關係嗎?」第一次見面,我就這麼沒有禮貌地,第一句話就直搗他生命最痛的經歷:政治獄。
老先生轉過身,直直地看著我,早秋灼熾的豔陽曬進他的眼睛裡,把褐色的瞳孔照成了深茶色。原住民血統的輪廓讓他的眼睛更顯深邃,眉骨微凸,眉毛下的直直投射而來的眼神相當銳利,一時之間,我突然抓不住他眼神裡傳達的所有訊息。
「那時候,所有跟林瑞昌接觸的人,都被抓了。」從林瑞昌的姪子林昭明開始,葉老先生他緩緩數著那幾十年前的同學名字。他說,他們在短短幾天之內被逮捕,接著被刑求、判決、囚禁、出獄、被監控……。在被捕之後,不論熟悉與否,這些名字的生命擁有者被一個相近的故事、同樣的組織名稱所串起,因此,突然有了類似的命運。
生命逐漸消逝了青春,變得喑啞。
在場所有受難者,都有這樣使人多麼不甘願的緣份。
太陽曬得葉老先生微微著冒汗,他用力又帶著斷續的停頓說:「我來到景美,每次都好激動,剛剛到牢房去,我激動到幾乎要跌下去了,身體都軟了……」然後他盯著我,深茶色的眼睛開始閃動眼淚,因為努力於自持情緒而無法再開口講話,我們讓對話就這樣結束。
轉身回到會場裡面,前輩們還在互相交談著,會場嘩嘩然。葉老先生的故事並不算獨特,這樣的故事在會場中不斷被講述。所謂的「同案」大多都是羅織故事下的角色,虛幻的社會關係,成為了實在的「同志」。
有的是不明不白,但也有些老人家「承認」了:「其實,我不算被『冤枉』。」說這句話的時候,他們放低音量,帶著意義難辨的微笑。
就算不是莫須有的又怎麼樣呢?若非為了自我的想法而去花費青春,究竟還有何人能夠有權帶走其他人的歲月?又有誰能夠決定要他們為自己的理想獻祭時光甚至於生命,以及,誰能夠逼迫他們的至親因為這些突然而流下眼淚?


那是如何的等待?
受難者柯旗化的遺孀柯蔡阿李在高雄的座談會中,回憶當年與婆婆到火燒島要接刑期屆滿的柯旗化回家,卻被拒絕。原來柯旗化並沒被釋放,而延訓三年。(攝影/蔡宏明)
我清楚記得,十月中在高雄舉行座談會時,會場是一樣的鬧哄哄,而柯旗化老師的遺孀柯蔡阿李老太太走上台的時候,大家都靜下來。柯老太太給我們說了一個故事又一個故事,夜裡的、雨裡面的故事。她說,他在家裡客廳、二樓的出版社都放了柯老師的照片,天天都對著照片說話,彷彿他在身邊。真的要見他的話,要在夜裡搭車在山路裡繞好久,長途跋涉才能到達。有一次的會面,柯老太太見不到人,「我們就被趕出去那個走廊的地方。那一日在那邊傻傻的,就站著,突然下了西北雨,很大,大家都說下雨了,就躲到走廊,我是太過悲傷了,就傻去了,手拿著一隻雨傘,也不會說去打開撐雨傘,沒想到要跑,就呆呆站著。」柯老太太不斷地說著,台下依然沉靜,「…說讓我們見一面,不可以講話喔,就把我帶到旁邊去,那時候剛好毛毛雨而已,就把柯旗化老師帶出來。離開了五十公尺,不可以講話,只有舉手這樣,他不敢講話啊,當然不敢講話,我只有說保重喔,保重喔,這樣而已。五十公尺啊,濛濛的雨…」老太太說著,我一邊含著眼淚,一邊想像著當時他在雨裡的酸楚。
那是如何的等待呢?
我從未在清晨到過景美人權園區,也從未在夜裡停留。我無法知曉景美看守所的清晨是什麼樣清冷的曦光,也沒體驗到夜晚的陰涼。但我時常會想像數百名受難者在裡頭如何惦記家裡大小事情,然後起床以後,又被終日的外役勞動剝削了全部的體力和思考的體能。有些受難者講起柯老師在泰源監獄時期的生活態度,和他在合照中給人的沉穩的形象相去不遠,說大家如何敬重柯老師,如何在結盟之中維護這位長輩,然後受難者們會接著講起牢獄內「紅白」勢力之間的鬥爭、在牢裡瞞天過海互通訊息的神奇辦法。談起這些,老前輩們口沫橫飛,但談起情感,又顯得不知從何起頭。這樣住在心底的情緒,只有園區的展覽讓我一窺端倪。
總有暴虐無法壓毀的溫情,景美展場裡提到「鞋子和帽子」的故事,那是在政府的壓迫之下,依然無法切斷的承諾,是一段相差五十年的婚約。還有林永生前輩當時的女友高小姐真切的情誼,即使是牢獄、家庭的阻撓也無法分別兩人,高阿姨回憶,當年每次去看守所會面,只能隔著玻璃,拿著電話筒對望相見十分鐘;若是被禁見而不得會面,也只能一路哭泣著回去。也有母親膝下一對兒子皆在獄中,受限於規定,一週只能選一位孩子會面十分鐘。一週十分鐘、兩週十分鐘、好一陣子一次的十分鐘……那是情感得以輸出的頻率,只能是那麼稀薄的准許。
園區展示的家書更是把我直接帶回到展信的當下,當我細讀那些文字,每一個筆劃的彎曲,都好像一天日子的濃縮,轉彎、拉直、停頓……將相思與擔憂逐筆勾進字裡頭,然後封緘、遠遠地寄出。在這樣的都會裡,這樣一個監禁的地方,受難者們與親屬們的牽掛曾經這樣串起細密的網,來來、回回,於台北的夜空。

這樣子,沒問題嗎?
那些被展出的相片、家書、判決書等等,都是受難者或者親屬所提供的。大多時候,來參加座談會和文物捐贈的與會者都相當大方,把用一頁頁薄紙細細分類好的文件帶來,然後輕聲或者澎湃地,說著當年往事作為文件的展示說明。但有天有個例外。
受難者何明禮的女兒何江英,找出父親生前的資料,敘述冤屈,卻擔心珍藏的文件曝光後,以後會不會有問題。(攝影/蔡宏明)
一位阿姨走過來,先拿出一些她父親的照片和一些文字檔案,說明完這些東西的年份與故事以後,我們正要接下,她突然阻止我們,問:「這交給你們,會不會有問題?」她不安的說著:「你們會用在哪邊?這個東西給你們放出來,我們會不會被找麻煩?」問我們這些東西被展出來會不會被引起什麼樣的注意或者紀錄。工作人員們紛紛向她解釋文物的用途,保證不會出問題。我們認為現狀樂觀,但受難者家屬站在不同的認識論上,他們對現狀抱持不安,維持保守,擔憂著可能又會有什麼東西要重來一次。
再重來,突然深夜闖進的大批人馬,隨便地穿鞋踩上榻榻米,帶走至親和家產(註1)。再重來,因為爸爸是政治犯,不斷被班上同學嘲笑而一再轉學的日子(註2)。再重來,大概要一週才能見到親人十分鐘。再重來,因為保密局總守在門口,媽媽只讓孩子從後門出入,孩子長大了,卻混淆了家中前後門的位置,再重回已找不到自己家門(註3)…受難者的家屬們,有萬千個的不願意再重來的故事,只怕那唯一一個將會重來的理由重現。

聽受難者說故事
口述故事與靜態的文字和照片不一樣,多了人聲帶著情緒的起伏,帶著表情面對面的談話,那更具有情感傳遞的能量。景美人權園區策展單位一共舉辦了三場座談會,並將過程錄影剪接,呈現在展場的一隅。全程參與座談會的我感受深刻,那樣一張一張已老去的面孔帶著他們年輕時候的照片,敘述照片中那個年齡的他,曾經怎樣受苦,或者曾經怎麼樣還未知未來的苦難而歡笑著生活。或者在相片裡面的那個家庭如何經歷了美滿與破碎,或者重組。從此以後,看著展場的說明,我彷彿聽見故事主角正在輕輕對我開口說著故事一樣,說一個他們很痛的故事,用盡力氣回想起那些痛,平抑情緒以說出口讓我們瞭解,就像葉榮光老先生那樣,很用力的活著,很用力的對我們說著故事。
靜靜的展場裡,那些照片裡的故事透過文字敘述滲透出喃喃的語言,訴說著千百個故事。仔細聽,展場裡頭正眾聲喧嘩。

註1:受難者家屬劉榮凱先生口述之內容。
註2:受難者家屬黃立樞先生口述之內容。
註3:受難者家屬張小敏小姐口述之內容。

2011年2月16日

永遠的良心犯

從個人親歷看行政手段的操弄如何戕害知識人權
文/丘延亮

謹以此文向張博樹先生及其他萬千知識人權被迫害者致敬
受難者丘延亮出席2010世界人權日開幕活動(攝影/蔡宏明)


四十年滄桑中的親歷與回眸
    在過去四十年中,台灣的專權國家機器抗拒不了社會力的集結與發酵;也抵擋不住民智的漸進與抗爭的成熟;自白色屠殺政治犯、壓制68年代進步思潮萌芽,到撲殺鄉土親民文藝、鎮壓各種黨外運動……國家機器在使盡報禁、黨禁等非法戒嚴手段後,仍日益失能;卒至於墮落到訴諸黑社會勢力及暗殺等暴力手段,終至自毀自敗。
    今日,這個過程一再被各式的歷史既得利益者片面化來為自己在臉上貼金;甚至被新的權勢鬥獸場上的表演者們挪用造勢;他們在艷稱台灣的「民主化」進程已經完成的說詞下、競相上下其手。這些人倡言,今後台灣要的不是守成就是換莊,不是兩黨幫派化就是彼此競合分贓;什麼社會變革都將卑之無甚高論,任何社會運動也只能是裝飾,或被收編的堪用品,充其量只是形式(選票)民主有好過沒有的點綴!
    這些政客與社會「精英」的「額手稱慶」言說、固然是為「保持現狀」背書,實則掩蓋了二、三十年來抗爭成績的被篡奪;民主果實未被百姓掌握、即已得而復失的事實。更可怕的、它們是障蔽了國家機器積重難返的陳疾宿患;政權移來轉去、其中專權的鬼魅猶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各級政府有如龐然大屍、死不認錯;就憑了不作不為就可魚肉鄉土、作賤百姓。
    換言之,這個事實就是:統治集團儘管是「學乖」了──它從霸王硬上弓到上不了弓,不得不在門面上改變策略:開始採用公關手段;一邊施展笑臉軟功、另一邊死鴨子嘴巴硬拗。在這同時,官僚、政客仍然故我、以「依法行政」的說詞行法匠欺民之實;各級政府繼續用「行政手段」來粉飾太平;照版宣科地以箝制民益、戕害人權來達到它們各自任期內「鞏固政權」的目的。
    在「中央」的層次,這種持續藉行政手段的操弄、戕害人民基本權益及知識人權的操作;我個人迄今親歷的種種,可說是一個又一個鐵般的真實寫照。

一出牢房 行政迫害就拉開了序幕
    1968年6月6日晨,我被捕了!因參與和組織「讀書會」、試圖突破白色知識宰制而成了良心犯。被剝奪自由不到三個月,在我被軍法正式起訴、宣判前,入學人類學系未及一年的我被國立台灣大學當局、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勒令退學」了;1971年底減刑出獄後才悉知我被退學的理由;四個大字:「全部曠考」!當局認為6月下旬的期考日子裡,我「忘了」請假!即令訓導和軍訓單位都知道我正在警備總部被疲勞審問;但不假曠考屬實,倘不予退學,是對其他上萬出席考試的同學不公不允。
    1971年底,因為民國60年,中華民國一甲子的特赦減刑,我提早出獄。出了牢獄才二十七歲,我立即向台大申請回人類學系復學,豈知台大校方悍然拒絕,不予考慮。我的申請在爭議不止中上昇到教育部,在經年往返後,部方先是不同意我在任何「公立」大學復學;且不准選讀任何與人文、社會、法律有關的學系。繼之在我一再力爭後,部方竟然同意我可到「任何」私校,且不再禁止科系。當時我已為生計從商,但為紀錄下當局之枉法無理;我確曾於民國62年(1973)成功在某私立大學社會學系復學。而今回顧,被當局以行政手段對我進行人格迫害,在求學、求職上受到的阻撓這才是一個開始。
    但是,這一次的受到無理迫害並未令我灰心喪志、放棄自己的知識權力;一向堅持自修自樂的我,終於在民國68年(1979)以中學肄業的學歷,被芝大人類學系接受為博士生;我遂立即將貿易公司與成衣工廠交待予友人,在經歷萬難後、終以工商考察名義赴美,旋即向芝大報到,重拾學業。
    民國72年,在失學十五年後,我終於通過芝加哥大學人類學博士候選人口試。時見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大規模的徵人啟事,認為我的專業符合民族學研究所「正式研究助理」的入取資格、亟望有以就所學報效台灣社會,遂第一次申請中研院正式研究人員職務。
    本人的申請不久即於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的所務會議中獲得通過學術審查,然而、在同年12月26日,民族所所長函覆則謂:審查經已通過;但是「經民族所多次與中研院接洽,并表明本所支持  先生來本所工作之意見。經院中與有關單位多次會商。仍以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有所抵觸,未獲同意。」,此一就業人權之迫害事實亦明確錄載於中央研究院九十一年的第三次院務會議紀錄(註1)中。
    據上述事實,證明中研院院務會議已以會議記錄之公文書形式承認:丘延亮應於民國72年即可就聘,卻因政治因素、遭非法引用不當條例而被取消職聘。
    情治單位之無理阻攔與非法介入、其不法作為造成本人的就業權受到剝奪,使我陷入失業長達八年之久,為了維持學術之追求、生計不得不靠妻子以教幼稚園支撐。
    民國77年5月,我的博士論文成形,遂第二次申請中研院研究人員職務,所務會議也再次通過本人學術審查,時民族所所長曾以親筆函(註2)告知:「丘先生:昨日(29日)本所所務會議已通過你的增額申請案,現正送院裏審查。在此先恭喜你,至於最終結果將再另函告知。」
    然而,此函收悉後我申請一事即從此石沉大海,其後逾十餘年,不但未接獲審查結果之任何公文通知、更遑論聘書,其中實情院方至今天仍諱莫如深。中研院僅在91年第三次院務會議紀錄(註3)中輕描淡寫載錄「惟該案因程序問題,一直未予丘先生准駁通知。」但究竟是什麼樣的「程序問題」,致我再次不獲任職?我至今蒙冤未雪!
    被掩蓋的事實之一是:於民國80年,當時的院方曾派人趁我回台收集研究資料之時,邀約本人見面。惟此次晤面的地點並未約在中研院民族所辦公室,卻選在一間咖啡廳內。來人在晤面時提到:院方指示、在院內見面並不方便,如此之約乃是奉命行事。來人傳達表示:要求丘延亮向院方去「信」,申明任職中研院純為學術生涯計,願放棄對社會的關懷與參與。
    身為社會人文學者、基於維護知識人權與學術道德的起碼立場與尊嚴,我當然斷然拒絕此一人格迫害之無理要求。
    至此,我覺悟到為了維護人格完整與學術獨立,在不受屈辱下回台已明顯不可能。所幸在香港辛勤的學術田野耕耘,終獲得香港浸會學院(1994年改稱香港浸會大學)的肯定,被聘在大學任教,結束失業狀態。

平反(註4)知識人權侵害與復職的文件戰爭之路
    87年10月13日,在白色恐怖受害者平反被中央接受、及苦候中研院十年之後,我再次向中研院提出停止迫害、回復職務之正式要求。當時的院長李遠哲於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接受質詢時,立即表示:中研院將成立「特別小組」調查處理丘延亮被拒任職事件。(註5)此乃中研院第一次公開承諾處理丘案。然而,從此之後,又再度無音無訊。
    直到四年後,於民國91年2月15日,我在忍無可忍下,被迫委任人權律師第一次正式致函(註6)中研院,要求平反復職。中研院的態度至此才開始有了巨大轉變;在該年6月19日中研院終於正式覆文我的人權律師,確定成立丘延亮案特別委員會,專責處理丘案。(註7)
    民國91年底,在該特別委員會所提的「處理丘延亮先生案之原則及辦法」(註8)中院方公文提到:「中研院對過去政治因素阻礙任職『甚感遺憾』」,並承諾「應以特案方式處理,而與一般聘審程序有異」(註9)
    依常識判斷,我復職一案既是「特案方式處理」,其中牽涉的晉用聘審程序之繁複、亦顯然超越中研院既有之種種相關規定。可以確定的是:丘案之晉用部份既以特案方式處理,過去未予晉用時之種種失職與不作為造成的傷害、以及相關賠償事宜,也當屬特案處理範圍,亦應一併超越(註10)既有行政之規範。
    可惜,事實上絕非如此。

一、二十二年後中研院被迫對復職做出承諾
    特別委員會經過三年複雜得破紀錄的程序,在民國94年元月27日,由中研院「本院處理丘延亮案特別委員會」通過,決定聘任丘延亮為「副」研究員。然於聘書中,院方卻未言明是復職或是新聘;公文書中竟試圖規避中央研究院九十一年的第三次院務會議紀錄(註11)中所載民國72年劉所長函示:「本所(民族所)支持  先生來本所工作之意見。」之事實,此事實證據既然明證我的應聘資格應始於民國72年,故民國94年的聘書當然是平反復職、而非受聘新職。此一意見我於簽收聘書回執時──連同對「副」研究員職級提出申訴(迄今也仍未見處理)──亦清楚加註於聘書回執之中。
    針對上述決定,李遠哲院長於94年2月25日,代表院方正式致公函予我,函中同意三件事:
1.職級無條件延長至66歲:同意丘延亮65歲後,自動延長任職至66歲。(註12)
2.職級自66歲延長至70歲的辦法:同意丘延亮66-70歲期間,若願意延長服務,院方應允由民族所所務會議審核決定。(註13)
3.補償年資及精神與物質損失:責成公共事務處先研擬合理之計算方式,並呈報總統府同意後再做回覆。
    令人遺憾的,貴為臺灣最高學術機構的中研院,竟於95年開始陸續反悔、意圖推翻已正式允諾的第二、第三項決議。過程述明如下:

二、中研院隨即無理意圖推翻承諾
1、意圖推翻職級自66至70歲的延長承諾
    94年2月中研院的院務會議決議,已確立丘案作為特別專案,同年、院方致函丘延亮的公函中亦承諾:延長丘延亮自66歲至70歲的職級之審核,僅需經「民族所的所務會議」通過即可。
    然而,到了96年11月13日,中研院卻意圖推翻前議,將承諾變造曲解為:「本院專案核准 台端年滿65歲後自動延長服務一年,且往後四年至70歲止,得比照研究員准用《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延長服務案件處理要點》(以下簡稱「延長要點」)所定之審議核准程序,逐年辦理延長服務,無其他特別程序。」(註14)
    之後,98年03月26日,院方又進一步反悔:「同意核准丘先生得延長服務一年至66歲,同意以專案方式『爭取』丘先生以副研究員之職級延長服務至70歲。」(註15)
    上述二函無疑明顯變造事實、包藏不可告人之意圖,企圖將我66歲至70歲的職級延長辦法從「情況特殊、排除適用延長要點」轉為必須依「延長要點」;甚至進而脅迫丘延亮要在莫須有的人格迫害條件下屈服,才允代為「爭取」。
    另一方面,此一變造又將決定我的職級能否從66歲延長至70歲的單位,從「民族所的所務會議通過」,轉變成需經「中研院院務會議通過,院長核定」方可延長。(註16)
    揆之上述事實,針對審核我66歲職級延長至70歲的程序,95年、98年院方意圖推翻前議的兩項函件已完全違背94年的承諾,如此出爾反爾、戡稱乃有意識之詐欺行為。

2、中研院進一步意圖推翻年資與薪資賠償承諾
    關於就賠償問題,除要求中研院承認我是「復職」不是「新聘」及追認年資外,我從未提出任何具體條件;其原因在於中研院於94年2月的承諾中已經表示:「有關是否能補償您年資及精神與物質損失一事,本院已責成公共事物組處理。……如何在合理範圍內撥款補償過去,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故將研擬一合理之計算方式並呈報總統府同意後始能給您回函。」(註17)
    一年半之後,中研院公共事務室始據上述公文書提出金錢賠償(補償)方案(註18)
    針對上項院方主動提議,95年9月11日,本人所委任的律師回覆中研院(註19),申明對院方的公式並無異議,惟就計算起點有所修訂:賠償金的起算始點應該是中研院第一次審議任職通過的民國72年,而非民國78年。
    其後又過了兩年半,中研院非但未對自己率先倡議的賠償方案進行回覆,反而於98年03月26日,委託理律法律事務所片面加註無理條件:「就有關薪資補償部分……本院不便同意。……(希望)丘先生簽署同意書並放棄提出之上開(賠償)主張」(註20)
    令人質疑的是:既然中研院已承認迫害,並主動表達「合理範圍內撥款補償過去……將研擬一合理之計算方式」的明確賠償意願;且經已主動提出賠償計算公式,為何當丘延亮委任律師回覆對合理計算的更正後,院方不但不予回應經年,且公然反悔、聘律師迫我否決中研院94年自提的倡議?院方要丘延亮簽署的是什麼同意書?要丘延亮同意的又是什麼?至今「同意書」未見,同意具體要求之內容亦一無所悉。
    猶有進者,此一賠償之處理,在程序上是否已如94年的承諾,經已報請總統府徵詢同意?若前述中研院院方自行表述的賠償意願、院方自行設計的賠償金之合理計算公式這共兩項賠償必要條件、迄今尚都未完成向總統府呈報,中研院某業務單位公然不負責任的單方面推翻院方主動的倡議,於法律、論理上是否有所違背?
    準此,從院方拖延、拒絕「合理範圍內撥款補償」的蠻橫處理方式以觀,可合理推論,中研院極可能一邊欺上、一邊瞞下,在未報請總統府同意前即恣意妄為,對丘延亮再次橫施迫害。
更可怕的是,中研院對94年承諾中,關於賠償的三項決議(賠償意願、賠償金的合理計算公式及報請總統府同意)既未切實執行,反而委請台灣最大律師行的律師在95年的函件中信口雌黃;函中不但完全不提此一賠償倡議,反而要求本人簽字放棄(我從未提出的)「要求」作為中研院執行早已確定的一干承諾的前提條件。此惡行明顯逃避承擔、圖將政治責任轉嫁受害人的一方,迫本人停止行使爭取執行承諾及賠償的權力。這種白色恐怖的死灰復燃其可忍、孰不可忍!

三、中研院迄今仍一再重施故技再次進行人格迫害
    揆之中研院94年的官方正式承諾,此公文將薪資賠償與職級延長分立為兩點:對於前述職級延長列於承諾公文的第三點(註21),薪資賠償則列於承諾公文的第四點(註22),全文中,兩項都是中研院主動承諾給予丘延亮的賠償,毫無將兩者掛勾、牽制;或互為前提條件的情事。
令人無法置信的,於98年03月26日中研院委託理律法律事務所的來函中,在意圖推翻上述兩點承諾的同時,函中竟妄稱「同意核准丘先生得延長服務1年至66歲外,亦同意以專案方式爭取丘先生以副研究員之職級延長服務至70歲,惟上開方案(職級延長)係以丘先生簽署同意書並放棄其所提出之上開主張(薪資賠償)為前提。」(註23),中研院至此明目張膽,進一步做出威脅、自說自話地指稱這是「對於 台端平反訴求所能給予之最實質補償,將自 台端回函表達接受意願,並承諾不再向本院提出其它訴求後生效」。
    我們讓文件說話,對94年的承諾與98年的意圖推翻,此兩份函件的明顯分歧焦點包括:
在中研院94年的承諾函件中,將職級延長與薪資賠償分別列在第三、第四大點,其後亦無任何附加但書,也沒有為兩者設立任何一項作為他項前提的條件關係。亦即,依據中研院94年的承諾函件,職級延長與薪資賠償,兩條承諾各自存立,均需完全落實。
    事證明確,中研院在95年意圖推翻前議的函件中,強行將此補償金任意與延長服務掛勾,明顯與94年公函相矛盾,其心態可議之處,路人見之當無不側目!針對院方無理要求,本人聘請的律師立即回函嚴詞駁斥;惟迄今未見下文;公文戰爭勢將繼續下去,直到水落石出的一日。

結語:
    馬英九總統、蕭萬長副總統早在2008年競選所提的人權政策的第三點明示:「人人有平等發展、拒絕歧視的權利」,即已宣示:「任何人不因其……政治認同而在政治、經濟、法律與社會領域中受到差別待遇;立法禁止有關製造族群仇恨的言行。對以往遭到社會排擠之弱勢群體,在教育、就業、創業、生活發展方面給予協助。」
    馬總統上台後,為實踐選前承諾的「徹底落實我國對國際人權憲章的承諾,使台灣成為人權保障的國際楷模。」(註24)開始積極推動並於98年三月促立法院三讀通過早經批准審議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公約中載明:「人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之自由。」(註25)及「人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且應受法律平等保護,無所歧視。在此方面,法律應禁止任何歧視,並保證人人享受平等而有效之保護,以防因……政見或其他主張、民族本源或社會階級。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而生之歧視。」(註26),同時「確認人人有工作之權利,包括人人應有機會憑本人自由選擇或接受之工作謀生之權利,並將採取適當步驟保障之。……以便在保障個人基本政治與經濟自由之條件下,造成經濟、社會及文化之穩步發展以及充分之生產性就業。」(註27)
    儘管如此,當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台灣正式立法接受國際的自由民主標準之際,諷刺的是台灣的最高學術研究機構──中央研究院──直到今日仍對丘延亮進行不可告人的政治與人格迫害。
    台灣政權對我的政治性牢獄迫害雖在四十年前表面告一段落,教育當局及中研院對我在就學與就業方面的人權與人格迫害,卻如影隨形、接踵而來;持續到今日也逾四十年。
這四十年中,我從青年步入老年,最大的感觸是民主與人權的爭取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絕不是一擊而到位或一蹴可幾的革命烏托邦行止。我在為知識與認知戮力之際,也曾未或忘,作為一個知識人(或稱公共知識份子)和人文社會學術從業者,社會關懷與為正誼發聲乃存有的根本與知識良知的不得不為。
    另一方面,《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是當今國際人權的重要議題。同時,馬總統的人權政策也昭示將「徹底落實我國對國際人權憲章的承諾,使台灣成為人權保障的國際楷模。」(註28)
    國際上處理政治迫害「轉型正義」大抵包含司法正義、歷史正義、行政正義、憲法正義、補償正義等面向,且各國民主政府大量用在平反過往威權政治迫害的疑惑之上。其中,司法正義較單純,但「追究政治責任」卻不易;歷史正義是想彰顯當時迫害真相與過程;行政正義卻往往複雜難解;憲法正義較常在結束軍權獨裁統治的國家中出現;而補償正義是最常見的,卻往往被狹隘化為「金錢補償」或「名譽回復」,少能回復到「推想若未受迫害至今應有的實質狀態」上面思考!(註29)
    徹底匡正及制止中研院繼續對本人進行人權與人格迫害,正是中華民國政府徹底面對政治迫害所延伸的司法正義、歷史正義、行政正義及補償正義的責任與義務。此事件意義甚巨、執政當局更需向公眾與國際交代究竟如何制止各項迫害、防止類似事件繼續發生。
    從民國57年本人受政治迫害至今,在所有不公不義行政宰制下所受到的剝奪、可分為實質損失、精神損失與台灣的損失三方面。

一、實質損失 包括:非法判刑坐牢三年半、失學及減刑出獄後不予復學、喪失任職中研院之工作權(含年資、薪資及退休相關待遇)。

二、精神損失 包括:未能在中研院研究、任職、生活所致人格發展、社會參與、人際關係、同胞認可、親情撫慰等等自由權利遭受剝奪、限制之損失,遭受院方人格迫害之無理要求致生的精神損失、職級認定上草率決定又不予補救之損失、聘任律師向中研院交涉近十年的各項損失。

三、台灣社會與學術的損失 包括:台灣人類學研究發展、高等教育精進及台灣學術國際化的損失。
  
    然而,這些損失並不是最重要的;它們更沒有改變我生命踐行的取向;相對的,真正受到長期戕害的是台灣這片土地上二千三百萬人在行政操弄下知識人權的持續受到的濫權和作賤。
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50年後卻仍在縱容中研院對本人進行人權與人格迫害。中央政府也已於98年3月31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4月22日公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其第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並明定12月10日起施行。(註30)然而,作為台灣最高學術機構的中央研究院,卻至今(離兩年期限只剩一年之際)不但如置身法外、迄今未聞任何修法動作,反而再三恣意對本人步步進迫,中研院對自己如此的行政惡行,還能有什麼辯白呢?
    此外,十餘年來的所謂「轉型正義」口號:落實到本人身上的卻是在「讓『白色恐怖』與『綠色恐怖』走入歷史」(註31)之前又受到綠色及白色的政權之戲弄與消費。
    很不幸的,本人反覆歷經此二恐怖的迫害至今:從「白色恐怖」時期的三年半非法判刑坐牢、失學、失職。及至在「綠色恐怖」時期,「丘延亮與陳映真等叛亂案」的迫害事實被民進黨多次消費、利用;甚至於在毫不知情之下被選為「台灣戒嚴時期十大代表性政治冤案」(註32)之排名之一,被政客們操作為替當時民進黨進行加分作秀之口實。
    民進黨當時委呂秀蓮等一干人士消費「丘延亮與陳映真等叛亂案」案,明顯意在清算國民黨的過往,實無為「轉型正義」張目的意願。我雖當時身在香港,對此惡劣行徑亦立即投書新新聞(註33)雜誌嚴正予以駁斥。
    時至今日,國民黨回復執政已兩年,馬總統必須制止中研院迄今仍對丘延亮進行人權與人格迫害、必須飭使總統府直屬之中研院回復延亮之名譽及應有權利,否則必定無法證明國民黨已真切反省「白色恐怖」時代的錯誤。
    四十年過去了,青春無價,學術與教育下一代的損失無可補償!本人弱冠以還與專權對抗遭受牢獄之災,是和人民在一起抗暴必付的代價,從來未曾反悔,更不覺得委屈。這是人之所以為人不得不做的,沒有什麼好怨天尤人的。
    但我更深切體認到的是,我自身親歷的個案之種種,實不只是個人的受迫害之事,而是時代的悲哀和無奈!
    令人感到悲哀與無奈的是:社會上下迄今仍未能正視知識人權的根本性與重要性;甚至缺乏最起碼的理解。我希望我的親歷可以經驗地說明了知識人權的戕害所包括的是一系列不可分割的侵權──它是對學習權、知識權、認可權、研究權、發表權、知識社群權、學術領導權、反知識宰制權和堅持異議權……是對人之所以為人的基本人權的侵害。
    這些侵害造成了受害當事人的損失事小,對大社會知識氣候及讀書人士氣的毒害事大。政府近年來對所謂「知識產權」的法人利益進行保障不遺餘力;卻在自然人的知識人權的保障上絲毫沒有作為;其荒謬程度已到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我如今年近古稀,仍引頸期盼維護知識人權的抗爭在我的身上能夠做出一定的成績;然而,我也打定了主意,只要迫害和無理一日尚在,我有做一個永遠的良心犯的準備;堅持一如既往、負責任和付代價地抗爭到底。

【註】
  1. 見《中央研究院九十一年的第三次院務會議紀錄》的提案五:成立特別委員會處理丘延亮先生請求平反案。第二點:「民國七十二年丘先生向本院民族學研究所申請助理研究員職務,民族所函覆謂:『……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有所牴觸,未獲同意。』」也見中研院民族所所長劉斌雄致丘延亮公函。(72)台民總字一二二六一號。發文日期:72年12月26日。
  2. 見中研院民族所莊英章所長書面通知通過申請案信函。77年08月30日。
  3. 見中央研究院91年第三次院務會議紀錄。
  4. 政治改革的氣氛,使得行政院在87年5月25日,通過了「戒嚴時期不當叛亂匪諜審案件補償條例」通過,並確立白色恐怖受害者循二二八模式補償。民國90年11月11日,「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致文丘延亮,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及「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者補償金核發標準」,該會決定予我以政治受難補償新台幣220萬元整,政府並以刊登行政院公報方式,回復我名譽。見(九十)基修法丁字第10107號。90年11月1日。
  5. 見《丘延亮被拒中研院門外,有望平反》。中國時報第9版。87年10月13日。
  6. 91年2月15日,丘延亮委任律師,第一次去函要求中研院平反復職,該函強調:「有關丘延亮博士於戒嚴時期受政治迫害,被不當判處叛亂罪刑,洵遭剝奪其任貴院民族學研究所研究人員之資格乙案,謹代理丘博士,函請貴院賜知平反處理結果。請查照惠復。」見《有關丘延亮博士…遭剝奪其任職貴院民族學研究所研究人員之資格乙案》。91年2月15日。
  7. 中研院回覆律師函表示:「本院處理丘延亮案特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特別委員會)業於本(91)年5月23日成立。該委員會並於(91)年5月23日成立。」並說明「本特別委員會係院務會議授權成立,委員由院長聘請院內資深研究人員擔任,採獨立運作制,向院務會議負責,院方除提供行政支援外,不作任何干預,作成報告即建議後,將提送院務會議討論。…特別委員會由召集人即委員共七人組成。…委員會之進度,將視調查情形而定,惟為顧及當事人權益,本院將請委員會注意時程」。910619中研院函致丘延亮之律師:中央研究院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九日。院長 李遠哲出國。副院長朱敬一代行。又見本院處理丘延亮案特別委員會成立公文。發文字號:公共字第九一一OO五八八六一號。91年6月19日。
  8. 見《中央研究院九十一年第五次院務會議紀錄》。91年9月12日。
  9. 在《處理丘延亮先生案之原則及辦法》的「貳、處理原則」之第一點。見公文主旨:《為辦理 台端學術評審事宜,請說明事項提供相關資料,請 查照》。發文字號:公共字第O九一OOO三九四O號。91年11月5日。
  10. 丘案作為特殊專案的歷史脈絡:在91年6月19日,中研院朱敬一副院長函致丘延亮的律師公文即公示:「中研院於民國91年5月23日針對丘延亮案,成立『本院處理丘延亮案特別委員會』,審議其復職處理方式及時程等事宜。」由此得知,從審議丘延亮的復職案開始,即是以特別委員會進行專案處理。見中研院朱敬一副院長函致律師公文。91年6月19日。
  11. 見《中央研究院九十一年第三次院務會議紀錄》。該會議紀錄中引述「中研院民族所莊英章所長書面通知通過申請案信函。77年08月30日。」
  12. 李院長公函中明確說明:「本院訂有『研究員延長服務案件處理要點』,對於研究員之延長服務,在各所研究中心會以對學術研究是否仍會有貢獻,而在六十五歲後至七十歲期間每年加以考量,研究員以下則不得延長服務。但您的情況特殊,若民國七十二年或七十七年就進入本院,也許已升成研究員,故同意您滿六十五歲後,即使未升為研究員仍自動給予延長一年。」見94年李遠哲代表中研院致丘延亮公函。94年2月25日。
  13. 「其(66歲)後各年,則仍須通過民族所的所務會議就是否有學術貢獻同意後才延長。」。見94年李遠哲代表中研院致丘延亮公函。94年2月25日。
  14. 中研院以書函給丘延亮,告知專案核准延長服務。見中研院給丘延亮公函的主旨:《專案核准 台端辦理延長服務》。公共字第0960337750號。發文日期:96年11月13日。
  15. 中研院委託理律法律事務所,發律師函給丘延亮的律師。見理律法律事務所給丘延亮之律師公文的主旨:《代  中央研究院函覆  貴所民國97年12月18日律師函,說明如後》。發文字號:98-0360號。發文日期:98年3月26日。
  16. 「但您的情況特殊…故同意您滿六十五歲後,即使未升為研究員仍自動給予延長一年,其(66歲)後各年,則仍須通過民族所的所務會議就是否有學術貢獻同意後才延長。」
  17. 見94年李遠哲代表中研院致丘延亮公函。94年2月25日。
  18. 94年9月15日,由中研院公共事務組梁前主任,代表中研院到丘延亮所委任的邱晃泉律師事務所,告知院方將給予丘延亮「慰問金」。至於「合理計算公式」,公共事物組又於同年6月5日以Email寄來一份「丘延亮先生78年4月至79年8月薪資補償金計算表:丘延亮補償金計算表一份」來事務所徵詢意見。薪資補償公式:表計金額+法定利息5%+複利。此外,慰問金另計。
  19. 回覆文主旨:「中研院之公式並未就實質正義原則,回溯當年丘博士應有之助理研究員資格、年資起算及應予補償等轉型正義事宜,並代丘延亮提出合乎轉型正義的賠償辦法。」~見律師代表丘延亮回覆中研院公函。該函主旨:《……貴院並未於正式補聘之聘任公文書終,回覆並確認各項實質轉型正義之內容》。發文日期:95年9月11日。
  20. 見中研院委託理律法律事務所,發律師函給我的律師的函件。~見理律法律事務所給丘之律師公文的主旨:《代  中央研究院函覆  貴所民國97年12月18日律師函,說明如後》。發文字號:98-0360號。發文日期:98年3月26日。
  21. 94年李遠哲代表中研院致丘延亮公函,其中第三點:「本院訂有『研究員延長服務案件處理要點』......但您的情況特殊,若民國七十二年或七十七年就進入本院,也許已升成研究員,故同意您滿六十五歲後,即使未升為研究員仍自動給予延長一年,其後各年,則仍須通過民族所的所務會議就是否有學術貢獻同意後才延長。」~見94年李遠哲代表中研院致丘延亮公函。94年2月25日。
  22. 94年李遠哲代表中研院致丘延亮公函,其中第四點:「有關是否能補償您年資及精神與物質損失一事,本院已責成公共事物組處理。......如何在合理範圍內撥款補償過去,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故將研擬一合理之計算方式並呈報總統府同意後始能給您回函。」~見94年李遠哲代表中研院致丘延亮公函。94年2月25日。
  23. 中研院委託理律法律事務所,發律師函給丘延亮委任律師。~見理律法律事務所給丘延亮委任律師公文的主旨:《代  中央研究院函覆  貴所民國97年12月18日律師函,說明如後》。發文字號:98-0360號。發文日期:98年3月26日。
  24. 摘自2008年《馬英九、蕭萬長人權政策》。資料來源:馬英九官網http://2008.ma19.net/files/ma-policy4you/pdf/humanright.pdf。
  25. 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
  26. 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6條》。
  27. 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
  28. 摘自2008年《馬英九、蕭萬長人權政策》。資料來源:馬英九官網http://2008.ma19.net/files/ma-policy4you/pdf/humanright.pdf。
  29. 見丘延亮。《平反需要實質的轉型正義》。新新聞第928期,第79頁。93年12月17日。
  30. 亦即,完成施行期限為民國100年12月10日,現下已屆一年。
  31.  摘自2008年《馬英九、蕭萬長人權政策》。資料來源:馬英九官網http://2008.ma19.net/files/ma-policy4you/pdf/humanright.pdf。
  32. 93年12月9日,呂前副總統主持戒嚴時期十大代表性政治冤案發表會時,將陳映真和丘延亮案,名列「台灣戒嚴時期十大代表性政治冤案」,該活動之新聞稿摘要如下:「八、一九六八年陳映真、丘延亮案。即「民主台灣聯盟事件」。一九六八年陳映真(本名陳永善),在赴美前夕卻遭當局逮捕,一九六八年七月政府以該組織聚讀馬列共黨主義、魯迅等左翼書冊及為共產黨宣傳等罪名,逮捕包括陳映真、李作成、吳耀忠、丘延亮、陳述禮(應為陳述孔。丘延亮訂正)等民主台灣聯盟成員共三十六人,民盟成員各被判刑十年刑期不等。此即所謂陳映真事件。丘延亮時為台大考古人類學系學生因入獄遭退學,出獄後申請復學不果。一九八三及一九八八年完成美國芝加哥大學博士論文初稿,申請中央研究院研究員遭以政治理由拒絕。至今仍流落海外教學維生。」~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新聞稿。93年12月9日。
  33. 呂秀蓮舉辦政治冤案發表會之後,丘延亮隨即撰寫《平反需要實質的轉型正義》的反駁文,刊於《新新聞》之摘要如下:「時值國際人權日前夕,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主任委員、副總統呂秀蓮公布台灣戒嚴時期十大代表性政治冤案;我身在香港,於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被評選」出的「冤案受難者」代表,聞之實在情難以堪。當時距我入獄己36年,突然被封為「奇案」代表,而與我同案入獄者,除陳映真外,均已不在人世;我立即想到的就是,難道白米炸彈一案當事人楊儒門,也要等到36年後,才被人們發現他們是獄中的良心嗎?……」~見丘延亮。《平反需要實質的轉型正義》。新新聞第928期,第79頁。93年12月17日。

2011年1月24日

受難者蔡寬裕談:世界人權日活動的意義

【有影上大聲】台灣應元團第五十九集
主持人:李應元
播出時間:2010年12月06日(一) 17:00~18:00
特別來賓: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秘書長蔡寬裕老先生
節目主題:時事評論
蔡寬裕先生以自身經歷,談「2010世界人權日」活動的意義。蔡先生小時候見證過228事件的不合理,後來赴日留學,接觸到獨立運動,萌生台獨意識,1962年被當局逮捕,判刑10年。1974年出獄後,從事貿易事業,解嚴後致力推動為泰源事件烈士建碑,現任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會秘書長。



蔡寬裕先生介紹,可連結:《遺忘錄》白色烙印—蔡寬裕小傳(作者:蔡宏明)。

礦業鉅子劉明-政治受難血淚滄桑史

礦業鉅子熱心資助文教事業,被控「資匪」,轎車、房地產悉遭軍方沒收佔用,冤獄十載……

曾是台灣礦業鉅子且熱心贊助台灣文教事業的劉明老先生,已於一九九三年九月二日病逝,享年九十二歲。他的家屬親友將於一九九三年十月十二日在台北市第二殯儀館為他舉辦追思葬禮。
劉明先生在二次戰爭中,因經營金礦、煤礦而致富,事業有成後又慷慨捐輸文化、教育事業,先後出錢出力,協助朱朝陽先生等人創辦延平學院、開南中學,也熱心支持「台陽畫展」等本土美術活動。不料,劉明先生卻在一九五零年代,因為擁有洋車以及慷慨助人的個性,而被控「資匪」罪名,不但換來十年的有期徒刑,他的財產除了家屬生活所需之外,在台北市仁愛路一千五百坪的房子和土地,以及開封街的三棟三樓洋房等房地產,也都分別遭到保密局的沒收。目前這些房子仍為國防部所佔用。
劉明本名劉傳明,嘉義人,他的老父曾任山地通事;據說,劉家祖先與阿里山鄒族原住民曾有一段複雜的恩怨情仇歷史。劉明的長兄劉再生,在嘉義經營全振山山產店,以販賣筍干聞名。
他的二兄劉傳能,據前二七部隊長鍾逸人表示,在二二八事件的嘉義水上機場戰役中,扮演頗具爭議性角色;後來先後避走香港和日本。曾經以中共人大身分回台探親的天文學家劉彩品女士,即是劉傳能的女兒。
留名的三哥劉傳來,曾參加日據時代楊肇嘉等人領導的「台灣自治聯盟」,終戰後,當選台灣省臨時參議會參議員和後來的國大代表。他曾在參議會投票支持廖文毅競選國民參政員,可惜他的投票被污損,致使廖文毅遺憾落選。劉傳來的子女都是出名的醫生,其子眼科醫師劉榮宏曾為蔣經國動過「白內障」手術而名噪一時。

承租台陽礦區 白手起家

至於劉明本人,早年留學日本藏前高等工業學校(即東京工業大學前身)應用化學科;留學期間,他即流露出強烈的民族主義和反日反殖民統治的精神,也曾在日本西巢鴨地區,化解中國左派學生企圖包圍蔣介石行動。當時可說是忠黨愛國且有恩於蔣介石的台籍菁英。
回台之初,劉明透過其兄長的協助,向基隆顏家承租台陽礦區,在九份的大粗坑經營金礦開採。他應用所學的化學知識,以氰酸鉀精煉冶金,終於讓他的「振山實業社」賺大錢,開始發跡;進而在新店、暖暖、三貂嶺等地租下礦權,大規模經營煤礦事業,進而成為台灣省煤礦公會理事長及石炭調節委員會主委。他不但擁有大批房地產,也是當時台灣北部唯一擁有二部進口福特轎車的實業家。

被控「資匪」 冤獄十載

根據前保密局組長谷正文將軍的回憶指出,當時保密局的一位王姓幹員一直想佔有劉明的進口福特轎車;當時全台灣只有台北的劉明和高雄大地主陳啟川擁有那麼神氣的進口福特轎車。谷正文表示,王某為了佔有劉明的財產,曾偷偷寫下字條:「劉明嫌疑重大,且有地方勢力,應該好好調查……」放在保密局長的桌子。不久劉明就被控資助叛徒,不但被捕慘遭刑求折磨,判決書尚除判刑十年,並且載明「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在遭逮捕劉明之後,保密局人員也不忘叫劉明的張姓司機,將兩部進口福特轎車開去;劉明的司機還因而被關了半年。
根據前調查局第一處科長李世傑所著「大統領廖文毅投降始末」乙書中所載,劉明冤獄的案情是這樣的:當時劉明擔任台灣省石炭調節委員會主任委員,該會有位祕書孫悅光,天津人,和同事吳坤煌、物資調集委員會秘書顏錦華以及劉明留日同窗蕭坤裕等人,請劉明資助他們辦個雜誌。這位向來出錢大方的劉明,基於長官愛護部屬的心情,慨然應允。他認為:辦文化事業是好事,年輕人有此志氣,應予鼓勵,就私自捐助他們一筆錢。不料顏錦華等人被保密局逮捕,指控他們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他們辦雜誌的目的是要在台灣為共產黨從是統戰活動。劉明並不知道這四人是否「民盟」份子,但他既出了錢,便受株連了。在獄中,他慘遭保密局酷毒刑求,渾身是傷,晚年還整天為及椎骨受傷的巨疼而尋醫覓藥。
同案被牽連的,還有已故的台灣文學作家和藝術家王白淵,當時他在延平補校附設工藝社擔任主任。據劉明家屬表示,由於當時延平補校籌備處無處辦公,劉明乃提供他在台北市漢口街的振山實業社辦公室,讓王白淵辦公;不料,王白淵也被控知匪不報,而遭判刑二年。曾是日據時代出名詩人的王白淵,經歷此白色恐怖之後,從此埋首文獻不再創作,也不在參與文化活動,並也不斷更換工作,抑鬱而終。
劉明熱心資助的延平校長朱昭陽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一度被捕,在他被捕留置其間,劉明也四處奔走,並慰問家屬,終於將被押一百天的朱昭陽保釋出獄。但是三個月後,卻換成劉明自己進黑牢。

傾家蕩產 換回一命

為了救援劉明,他的太太幾乎耗盡所有的家當。她四處奔走求援,林頂立、許丙、劉啟光以及各情治單位的有力幹部,幾乎都收到劉家「買命」的金條。劉明的子女回憶道,當時為了搶救劉明的性命,劉家四處打聽關係和送金條,美見一位要人,並定帶著兩盒餅──一盒餅乾,另一盒內裝十兩黃金,充當求見要人的見面禮。當時不少情治人員,包括已故的調查局幹員李世傑在內,也都因劉家經常送禮而變成同情劉家的好朋友。但是劉明的事業、家產也因而走下坡,未被沒收的漢口街事務所房子和長女嫁妝的武昌街房子,都先後變賣花用來買回劉明的一條命。
劉明被軍方沒收和佔用的房地產分別是:
(一)台北市仁愛路三段三十四巷一弄十一號的日式房舍,建地一百五十坪,該屋當時是劉家的住家,也是他被捕的地方。該屋被沒收後,仍保持原狀,一度曾遭國防部示範樂隊所佔用,目前根據附近居民透露,以換成某將軍子女的住所。
(二)仁愛路三段三十四巷劉明住處的屋後空地,約有一千五百坪,幾經易主滄桑,目前已分別改建為華府大廈和杏林大廈;在這兩棟大廈中間的房子,原是劉明妻舅的三間洋房。
(三)仁愛路三段二巷一弄六號的土地,目前是婦聯會國防部分會佔用,該土地已於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以「有償撥用」名義,變更所有權人為國防部總務局。
(四)台北開封街一段七十九號、八十一號、八十三號等三棟三樓洋房,雖然換了幾次屋主,仍保有原建築風貌,其一樓店面現在分別是:工業原料行、鋼筆行和水果行。根據前保密局谷正文將軍的回憶,當年這三棟房子並未隨案移送沒收,劉明曾經希望谷正文能手下留情,想送他二棟房子,後來谷正文並沒搬去住,轉而讓給毛人鳳的一位友人和國代李廣和、立委劉秋芳夫婦住。
(五)劉明在日據時代,與友人陳逸松律師等六人投資合建陽明山「白雲山莊」,當時也遭保密局強佔「借用」,後來才由劉明的友人旅日華僑林榮賢出面解決,他花用了數百萬元,才讓軍方佔用人員搬出。

左鄰右舍 遭遇坎坷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劉明在仁愛路三段舊厝的兩旁鄰居,也都先後傳出類似的政治事件,而更換了房子主人。在劉明住家正對面,原是台糖總經理沈鎮南所住的日式宿舍,但是沈鎮南也在五零年代裡,同樣被控嫌「資匪」,而遭槍決。另外,與劉明隔鄰而居的,則是台獨大統領廖文毅在台北的日式寓所,目前已改建為裕安大廈,只留下一頁不為人知的政治滄桑。

走上街頭 聲援台獨案

儘管因熱心捐助有人而深陷黑牢,劉明先生在獄中身心飽受折磨的同時,仍然不改其關懷援助同囚受難人的本色。他的家人總是忙著送一大批食物和用品進牢裡,好讓他分送給同窗受刑人;其中包括:麵包、木屐、奶粉和白襯衫等,甚至還引來獄方的警告。當他得知看守所內,有位女性受刑人生下孩子,但是孩子的父親卻同時慘遭決,劉明不斷地囑咐家人買奶粉送去牢裡,直到多年後,他們才發現,奶粉並未送到嬰兒的口中,而是被監獄管理員拿回家去。此外,劉明也常要求家人送進不少白襯衫,分送給及將遭槍決的死囚穿。根據郭琇宗醫師的遺孀、也就是林俊義博士的姐姐林至潔女士回憶道:當年郭琇宗即將押解赴刑場前,就是穿著同囚的劉明所送他的白襯衫;當時劉明曾說:「台灣人的鮮血,應該留在清白的襯衫上。」
強烈的民族意識,加上經歷過五零年代的白色恐怖的政治迫害,劉明先生往往被視為統派人士。過去,他經常和么兒劉榮凱激辯中國問題,幾度辯論下來,加上對中國大陸發生文化大革命和六四天安門事件的失望,父子的中國問題對話也逐漸有些共識;晚年的劉明也告訴過他的子女,他反對中共來統治台灣。八十八歲那年,他也走上街頭,聲援蔡有全、許曹德的台獨案,不幸還因而跌傷,從此即臥病在家,甚少出門。關於過去風光的事業,後來的牢獄之災帶走他全部的家財與事業等種種往事,劉明先生似乎也不願多去計較和回顧,只留下一段足供後人嘆息和省思的古屋滄桑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