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

我為何將政治犯名單送出去

文/蔡財源

蔡財源應邀出席2010年世界人權日開幕活動於展場中留影。(攝影/蔡宏明)
網編按:作者蔡財源為政治受難者,1962年因「台灣獨立聯盟」案判刑12年,於監禁景美看守所期間因洩漏政治犯名單,再被判感訓3年。

1962年我與施明德、陳三興等以企圖「台灣獨立」的叛亂行為判了12年。1970年彭明敏教授逃亡至瑞典,給了我們很大的鼓舞。當年,號稱東南亞新聞協會198位成員訪問蔣介石,台灣有沒有「政治犯」,蔣說:「沒有」;又問是否有人主張「台灣獨立」?蔣又答:「沒有」,如果有的話,只有海外「一小撮」人而已。

景美看守所(現在的人權文化園區),聳高的圍牆,雖然禁錮了我們的身軀,但卻抑壓不住我們一顆向外飛揚的心。依當時,我們這些人皆被蔣政權秘密審判,國際間毫無所悉。為戳破蔣政權的謊言,以及配合彭教授在海外的有據控訴。我默默決定做一件冒險,但卻有意義的事,即蒐集政治犯的名單以及蔣政權殘踏人權的事蹟公諸於世。

1970年10月間我把較簡陋的資料(無起訴、判決條文、無住址),懇託李慶斌兄(蘇東啟案,已往生,當時擔任工程隊員可進出景美所)傳遞。當時慶斌兄有所顧忌,但夠義氣沒出賣我,他把資料用塑膠袋包好,埋藏於景美園區圍牆下。當我祈請他把資料挖還給我時,我心想,一不做二不休,乾脆把資料重新整理並把每個人起訴、判決、住址等,花費將近三個月的時間,每天晚上,當難友們皆沉入夢鄉的時候,我就爬起來埋首於昏暗的燈光下,整理白天從四面八方不同管道(醫務室、辦公室、洗衣工廠、縫紉工廠、工藝室…等)以強記、抄寫等方式彙集了400多位受難者名單,於1971年春節親自冒險偷運輾轉至海外。當時除了歐美、日本等相繼報導外,2月16日香港出版的《新聞天地》(社長卜少夫)也報導了此消息。
蔡財源熱心參與人權教育工作,2010年10月9日在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為參觀者導覽。(攝影/蔡宏明)

1971年4月5日我從景美園區縫紉工廠被帶往警衛室,二話不說腳鐐手銬,單獨睡二個房間(對面房清除,怕與我通話),接著送往博愛路警總保安處地下室偵訊。5月30日再度至保安處。這一天是我一生難忘的日子,在秘室裡,三個人輪流用塑膠棍打得我死去活來,腰椎嚴重受損(到現在還痠疼),用木棍擠夾雙腳,用原子筆夾手指頭,用針插指甲縫,並坐上電椅,以穿過心臟交叉式的使電;在刑電中幾度昏厥,心臟幾乎休克,身心嚴重受創,更可惡的是一位竟說把我的「老二」掏出來電電看,在昏沌迷糊中隱約聽到有人說「不要」。

經過殘酷毒打、電刑、折磨後,他們無法從我口中得知誰幫忙、協助、掩護的人。31日恰逢軍法處檢察官奉命至保安處追蹤我的案件,當時看了我渾身是傷而且不能坐,只能趴著,甚是驚訝,也許是良心,抑或是惻隱之心使然,他給了筆與紙,叫我別理會保安處的筆錄;他要的是我還有二年多的刑期就屆滿出獄了,為何甘冒生命危險把禁錮中的政治犯名單傳送至國外,造成政府的困擾以及威望受創。到底動機何在?

我趴在地板上,痛苦地寫下這一段:
……由於失去自由的時候,我尚是學生,沒有家累,但我發現相處的難友中,絕大部分都有家庭的人。他們一旦失去自由,家庭頓失經濟支柱,很多家庭不是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就是有的子女無法見容於學校、社會;更有的太太為了養育子女,本身無謀生能力,以她們女人的原始本能去賺取心酸錢。這些妻子,兒女竟因家庭主人莫名其妙的罪名繫獄,突失依恃的同時,成了一群無依無靠,無辜的受害者。在白色恐怖的氣氛中,政府不照顧,親友不敢接觸,社會善心人士更沒人敢伸出援手,……站在個人人道上,既然這些被政府、親友、社會遺棄的一群,無人關懷照顧,我唯有請求海外鄉親給予她們溫馨、接濟……這是我的動機。

為了這件事,我又被裁定感化三年。

從4月5日到10月間(中秋節前一晚),除了二次到保安處有解開腳鐐手銬外,其於皆銬住。他們不管你洗澡如何洗,衣服如何換洗,唯有用餐時,短暫解開右手,用餐完畢馬上又銬上。

我之敘述這些是想讓人了解這段事實經過。也許這將成為不足取的歷史故事,但歷史應呈現真實的,既使有些人基於徇私的企圖心,捏造不同觀點的歷史觀。但總不能脫離真相,也就是真相不能被扭曲。

1971年中秋佳節,那些無血無目屎的警總竟然也由於我那篇動機自白論,拿了慰問金、月餅、文旦至較困苦的家庭慰問,而且海外鄉親們也紛紛透過管道寄錢關懷受難家屬,唯獨我,被難友們稱譽為「Samurai」(編按,日語「武士」)的人,因故意寫錯自己家的住址,使得海外鄉親唯一沒關懷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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