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難者被起訴後,每星期可以面會一次。每次只能隔著玻璃窗,透過電話談話十分鐘。玻璃窗上貼有「莫談案情」四個大字,如談到案情或是提到看守所內部事情,監聽人員會提出警告,而且規定要用「國語」交談。若不聽從警告繼續違規,監聽人員會立刻切斷電話,結束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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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動態影音】受難者許曹德回到園區在接見室,回憶當年與妻子會面的情景,許曹德妻子徐秀蘭直說:「好想哭!」(洪隆邦採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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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1967年因參加黨外組織「全青會」案關在景美看守所的黃華,他的二哥黃水潭在1970年彭明敏神秘脫離台灣後,被控知情不報,也關在景美看守所。他們的母親憂心她來景美面會,但是現至每趟只能看一個兒子,見了黃華,就不能看黃水潭。(攝影/邱萬興、蔡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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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1967年林永生唸淡江文理學院時,因「筆劍會案」被捕,女友高儷珊每次來探望男友時,見到林永生忍不住就哭,有時聽到他被停止面會,更是一路哭著回家。(攝影/蔡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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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曾盛賢曾是景美軍法學校畢業的中尉軍法官,1970年因洩漏崔小萍起訴書、人華晚報社長李荊孫,翻譯泰戈爾詩集的糜文開在押等訊息,在景美看守所被判5年。這是2010年他重返景美看守所接見室照片。(攝影/曹欽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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