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是政府為撫慰戒嚴時期受難者而成立的機構,一般人習慣以「補償基金會」簡稱之。補償基金會在1999年3月9日 完成法律登記程序,同年4月1日 正式運作,開始受理案件申請。一年之內補償金申請案即高達五千件。根據該會官方網站統計數據,截至2010年9月3日 ,受理案件計8966件,要件不符者1727件(19.26%),不予補償者92件(1.03%),予以補償者為7147件(79.71%,其中已辦理回覆名譽證書者3668件)。
[1-16-1]申請補償案件結果統計比例圖。 |
[1-16-2] |
[1-16-3] |
[1-16-4]補償基金會人員探視受難者陳孟和,他致力銃件綠島人權園區新生訓導處有成。 |
[1-16-5]補償基金會探視政治受難者及家屬。 |
[1-16-6]補償基金會所發行的通訊。 |
[1-16-7]補償基金會探視政治受難者。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