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社是看守所賺錢的單位之一。福利社的櫃子上陳列著一些日用品,包括塑膠漱口杯、牙刷、肥皂、筷子、菜盆、碗、毛巾、餅乾及零食,還有販賣衣褲及文具等。
福利社平時不營業,只有「面會日」那天才開張,讓探親者面會時順便購買物品,再轉給受難者。關在押房的人,每星期也可填寫購買單購物,長官批准後,福利社的外役推著小車,分別到外役工廠和囚房發送所訂購的物品。
福利社的外役推小車到押房送零食,是押房之間傳遞訊息的媒介。受難者曾經將訊息寫在衛生紙上,然後藏在花生殼內,經過調包後,再請外役送到指定的押房,交給指名的受難者。
故事:受難者陳永善(作家陳映真)曾在押區與成功中學同學陳中統通條子,我曾以衛生紙參與辯論台灣問題。——摘自許曹德《回憶錄》p.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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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押房下方的「狗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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