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2日

歷劫的百合——園區歷史暨史料文物展

1949519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佈戒嚴令,一直到1987715日宣告解除,總共實施長達38年的軍事統治,堪稱世界紀錄。
戒嚴期間,憲法賦予人民的言論、集會、結社的自由都被剝奪。一般人民,被控內亂外患罪,卻接受軍法審判。1949年公布的〈懲治叛亂條例〉和1950年公布的〈檢肅匪諜條例〉更是讓被捕的受難者都變成了「匪諜」。
根據法務部向立法院所提的報告,戒嚴期間台灣的政治案件有29,407件,政治受難者約有14萬人。他們是台灣「白色恐怖」的犧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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